合肥兩水域進入春季禁漁期

春回大地,魚類到了產卵的繁殖期,為保護水域生態資源,促進漁業可持續發展,3月10日,記者從合肥市農業農村局獲悉,自3月1日0時至6月30日24時,合肥境內的豐樂河、杭埠河水域進入為期4個月的禁漁期。
據悉,巢湖水域(水生生物保護區自2020年1月1日實行禁捕)、裕溪河、滁河自2021年1月1日0時起實行常年禁捕,禁漁期暫定10年。豐樂河、杭埠河的禁漁期為3月1日0時至6月30日24時。禁漁期內,禁止進行任何形式的捕撈活動,禁止垂釣﹔不得銷售、收購非法捕撈的漁獲物。
為推進禁漁工作,合肥對重點時段和水域,開展專項執法和蹲守夜查,同時依托合肥“漁政天眼”網絡平台和手機app對禁捕水域實行全天候24小時監測,實現禁捕巡查全方位無死角。各級漁政執法人員對“塑料盆、輪胎、木筏、漂浮泡沫、橡皮艇”等水上簡易載具能清盡清,保持“船清”“網清”,同時對漁具經營場所開展違規制售禁用漁具專項檢查行動,確保從源頭控制非法捕撈行為的發生。2024年以來,共出動執法人員2800人次、執法車(船、艇)830次,水上清理違禁網具210張,共查辦非法捕撈案件20起,其中,違規垂釣案件15起。
“近年來,我們加強與公安、市場監管、交通等單位部門協作配合,在打擊非法捕撈、穩定禁漁秩序上達成共識,就開展聯合執法、案件移交、線索摸排等細節問題進行會商,形成合力。”合肥市農業農村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針對跨界水域,合肥提前安排部署,印發了相關文件,組織漁政執法人員與六安市、滁州市、馬鞍山市蕪湖市等農業農村部門開展跨界水域禁捕聯合執法檢查。2024年共開展聯合執法行動150次。
“市民如發現違規行為,可立即舉報,舉報電話為110、0551-68852004。”合肥市農業農村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年還將持續開展禁捕禁售禁食長江野生魚、巢湖野生魚的宣傳教育,營造“水上不捕、市場不賣、餐館不做、群眾不吃”的良好氛圍。
合肥在線—合新聞記者 衛曉敏 實習生 汪詠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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