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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最高補900元

2025年02月22日08:52 | 來源:新安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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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安徽省商務廳發布《2025年安徽省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對個人消費者交售報廢老舊電動自行車並換購合格新車的,按新車銷售價格30%予以“立購立減”補貼。

據悉,換購鋰離子蓄電池新車的,最高補貼700元﹔換購鉛酸蓄電池新車的,最高補貼900元。每位消費者可享受1次補貼。

《細則》要求,個人消費者交售的老舊電動自行車應含有蓄電池。參加以舊換新活動獲得的購新補貼不包含舊車售賣金額,舊車售賣價格由回收企業或回收的銷售門店與消費者自行協商確定。

用於參加以舊換新活動的電動自行車新車,應具有符合現行強制性國家標准的產品合格証、強制性產品認証(CCC)証書。

《細則》表示,鼓勵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與生產企業、回收企業、金融機構等聯合開展以舊換新,對消費者給予疊加優惠。

各市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利用地方財政資金對交回老舊電動自行車車用鋰離子蓄電池並換購符合《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條件》企業生產的鋰離子蓄電池的個人消費者,給予補貼﹔對《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24)(以下簡稱《規范》)發布后,名下無電動自行車且首次購買符合《規范》要求新車的個人消費者,可給予補貼﹔對交售報廢老舊電動自行車並換購符合《電動自行車行業規范條件》企業生產的新車或符合《規范》要求新車的個人消費者,可適當加大補貼力度。

個人消費者可以在省服務平台(或與省服務平台實現對接的其它平台)報名。報名成功后,消費者在參與商戶交售舊車並購買新車,於支付環節按規定標准享受政府補貼。

《細則》要求,參與商戶應做到補貼商品明碼標價、注明政府補貼優惠,公開老舊電動自行車回收價格和去向。公開承諾做到不先漲價再補貼,參與以舊換新補貼車型的銷售價格不高於前1個月內同款產品的平均成交價格,特殊情況需報經屬地市級有關部門同意。(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項磊)

(責編:黃艷、關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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