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出台城鎮老舊住房裝修補貼實施細則
記者昨日從市城鄉建設局獲悉,12月10日,《合肥市城鎮老舊住房裝修補貼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印發,有序推進合肥市城鎮老舊住房裝修以舊換新工作,優先促進低收入人口住房環境得到改善。
《細則》規定,補貼對象申請人需為合肥市戶籍人口,且為有產權登記的擬裝修房屋的產權人或戶籍登記為擬裝修房屋戶主的居住人。申請房屋需為城鎮老舊、普通住房。城鎮老舊住房是指在城鎮規劃內房屋使用年限10年以上,存在屋頂漏水、外牆脫落、功能缺失、供配電設施老化等需要改造的城鎮住房。普通住房是指單套建筑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的住房。
對2024年1月1日后開工且至2024年9月6日尚未完工的項目予以補貼。此外,符合合肥市認定的低收入人口優先享受補貼。
根據補貼內容及標准,本次老舊住房裝修補貼金額按照裝修改造和購買裝修物品及材料價格合計的15%給予一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5萬元。
老舊住房裝修改造價格以申請人與裝飾裝修企業簽訂的施工承包合同及裝飾裝修企業開具的服務發票(含稅價格)為准﹔裝修物品及材料購置價以銷售發票(含稅價格)為准。裝修物品及材料是指室內裝飾改造所需的地板、乳膠漆、牆地磚、門窗、吊頂、定制櫃(廚衛部分,不含成品櫃)。
補貼申請時間為本《細則》發布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17:30前。本次補貼按照低收入人口優先,先到、先審、先得的原則,用完即止。所有申請補貼的項目於2025年12月31日前完工。
補貼申領發放流程分為提交材料、部門審核、公示、補貼發放、閉環核查和社會監督六個步驟。
為了做好補貼資金監督管理,各縣(市)區、開發區住建部門要認真審核申請人提交的補貼資金申請,確保資金安全,使用到位。按照“誰裝修、誰負責”的原則,對發現套取、騙取補貼資金的,由所在縣(市)區、開發區相關部門予以收回並上繳財政,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按照要求,屬地街道社區或受其委托的第三方機構應結合小散工程納管工作,對申報裝修工程的開工狀況及形成實物工作量進行現場核實。各縣(市)區、開發區住建部門設置舉報熱線電話及投訴郵箱,接受社會監督。
需要注意的是,申請人與裝修合同簽訂人須為同一人,每人隻能申請一次。本《細則》補貼對象中提到的“低收入人口”參照《合肥市低收入人口認定及救助幫扶暫行辦法》相關規定。裝飾裝修合同總價材料清單不包含家電、廚衛電器等可享受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的物品及成品家具。
各縣(市)區、開發區住建部門須指導各小區物業管理單位積極協助申請人辦理補貼申請工作。申請本項補貼無需繳納任何費用。
(記者 吳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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