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規范村(社區)開具証明事項
基層負擔減輕 服務質效提升
《 人民日報 》( 2024年04月16日 第 11 版)
“我就住咱社區,為啥這証明開不了?”說起曾經的遭遇,安徽省銅陵市銅官區人民社區居民李先生有些不滿。父親過世后,為開具房屋產權變更相關証明,他沒少往社區服務中心跑,可結果總不如意。
小小証明,為何如此麻煩?人民社區居委會副主任王其勝解釋,這類証明需要將當事人配偶、子女等親屬關系以及被繼承人的信息都調查清楚,有些親屬聯系不上,社區沒能力一一核實,很難開出証明。“居民埋怨在社區辦事難,我們也很委屈。”王其勝說。
李先生的遭遇並非個例。“前些年群眾開証明需求確實很多,有的社區甚至需要專人辦理。沒有証明,居民辦不成事﹔出了不該出的証明,社區又承擔風險。”銅陵市民政局社區辦主任鮑寶盆說。
為了適應基層治理的新形勢新變化新要求,2021年起,安徽省民政廳編制三批《不應由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出具証明事項指導清單》,制定《村(社區)出具証明事項指導清單及辦事指南》等政策文件。目前,安徽全省累計清理証明事項61項,村(社區)出具証明類型、數量得到進一步壓減。
與此同時,為了實現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銅陵市還依托“銅陵We社區”智慧應用,將村(社區)証明出具流程搬到網上。“清單內的及時出具,按居民需求提供紙質版或PDF文件。清單外的及時解釋說明,不要讓居民白跑。”鮑寶盆說,這兩年,社區還規范了挂牌、考核等工作,減報表、減台賬,社區工作者能有更多精力為民服務。
減少村(社區)的証明,管控住擅自增加証明要求、索要不合理証明的現象,安徽各地市還出台了相應措施,加大監督力度。
不久前,安徽省蕪湖市鏡湖區紅梅社區的鄧阿姨為了在一家公司辦理業務,到社區開具常住人口証明,可工作人員告知,該証明已不在社區服務范圍內,需由公安部門開具。
“不就是蓋個章嘛,哪有那麼麻煩!”鄧阿姨有些心急。得知情況后,紅梅社區黨委書記唐芹一邊安撫鄧阿姨情緒,一邊耐心解釋,事情總算得到妥善解決。
事后,唐芹想到了設在社區的基層減負觀測點,立馬將相關情況進行了說明。蕪湖市民政局核實后,隨即與該公司聯系,督促其立即整改,修改業務辦事指南。
為反向跟蹤掌握減負落實情況,2023年5月,蕪湖市民政局在全市范圍內設立9個基層減負觀測點,以便實時了解基層工作負擔情況。設立以來,蕪湖市共收集各類線索242條。
“現在政府部門要求社區出具証明事項的情況已大大減少,但一些公用企事業單位和服務機構還是將社區出具的証明作為辦事的前置條件和風險轉嫁點。”蕪湖市民政局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科科長杜繼文說,今后會積極溝通協調,督促相關單位和機構主動承擔工作責任,嚴禁向基層轉嫁工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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