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享5年1億元經費
合肥出台政策加強新型研發機構績效管理
人民網合肥9月22日電(呂歡歡)人民網安徽頻道從合肥科技局獲悉,為進一步加強合肥市新型研發機構績效管理,聚焦科技成果轉化和重點產業發展,加快建設一批高水平新型研發機構,《合肥市高質量新型研發機構分類支持管理細則》(以下簡稱《細則》)自2022年9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為三年。
近年來,合肥市堅決貫徹落實創新驅動發展的戰略部署,不斷深化與重點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等合作,自2012年開始啟動建設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先進技術研究院,已先后建設了清華大學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中科合肥技術創新工程院等新型研發機構共35家,在人才集聚、研發突破、產業應用等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目前,已集聚海內外研發人員2705人,累計授權知識產權1776件,自建或與產業界共建研發平台達254個,累計引進、孵化、培育企業1032家,碩果累累。
在一系列組合拳下,合肥高效能成果轉化不斷推進。在此期間,合肥市科技局等多部門聯合統籌規劃新型研發機構建設頂層設計,支撐合肥市科技創新發展,《細則》得以順勢而生。
據介紹,《細則》主要針對國內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科技領軍企業、高層次人才團隊等與合肥市合作共建的合肥市新型研發機構。並根據建設單位和功能定位的不同,對合肥市新型研發機構進行分類為:研發轉化型、產業創新型、產教融合型。
另外,《細則》也結合實際推出多項創新舉措。
比如建立分級評估管理機制,以質量績效為導向,以成果轉化為抓手,每年定期對新型研發機構進行評估,依據評估結果將新型研發機構分為“優秀”“良好”和“改進”三級,以存量項目和新建項目開展評估,在建設運營、技術研發、成果轉化等方面給予相應政策支持,可享受5年1億元的運營經費支持。
同時,《細則》建立“一院一策”機制,根據不同類型、不同分級的新型研發機構的不同特點,定期梳理存在的問題和對策,有針對性地開展服務管理,及時協調解決建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並強調推動新型研發機構逐步實現“自我造血”功能,支持新型研發機構使用產業化經費設立基金或自主選擇擬孵化企業進行股權投資。推動新型研發機構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對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決定轉讓、許可或者作價投資,無需報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審批或者備案,如確有需要的,報市科技局備案。
下一步,合肥將依據《合肥市高質量新型研發機構分類支持管理細則》,進一步加強合肥市新型研發機構績效管理,加快建設一批高水平新型研發機構,助力科技成果轉化和重點產業發展“開花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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