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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合肥市濱湖新區康園小區,包河區城管隊員和社區工作人員正在向居民介紹如何分類投放垃圾。當日,《合肥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正式實施,按照條例,個人混合投放垃圾,最高罰款200元。單位不分類投放,將處以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本報記者 李博 本報通訊員 毛嫻靜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