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以“四个引领”全面推进党支部引领合作社发展改革
2021年以来,淮北市在全省率先推行党支部引领合作社发展改革,针对传统农民合作社“小、散、弱、空”发展难题,通过组织引领、模式引领、政策引领、制度引领,把农户组织起来、资源集聚起来、利益联结起来,走出一条强村、兴社、富农新路径。2021—2023年,全市党支部引领合作社由4个发展到273个,50万元以上的集体经济强村由68个增加到232个,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由1.03亿元提高到2.68亿元,农户分红由1535.1万元增长到2794.6万元。2022年淮北市成功入选安徽省第一轮农村改革试点区。
组织引领,推进股份联合
针对传统农民合作社群众参与度不高、服务带动性不强的问题,发挥村级党组织政治功能、组织功能,通过股份制整合农户和村集体资源,推动合作社组织重构。
完善合作社组织架构。制定合作社组织章程,成立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架构,273名村党支部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理事长兼合作社法人,1100余名村“两委”成员与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保证合作社“姓公不姓私”。
规范合作社持股比例。明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成立的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社作为“股东”,将集体资产、上级扶持资金等“折价入股”农民合作社,规定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占股不低于20%,合理控制专业大户、能人、农业企业等其他成员股份占比,单个成员持股不高于20%,确保集体股占主导地位。
发挥合作社带动效应。村党支部把牢生产经营权、利润分红权、集体股否决权,推动上级惠农政策以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为主体承接,分配办法向公共事务及普通社员、防返贫监测对象等人群倾斜,确保合作社发展不走样、群众不掉队。截至目前,党支部引领合作社覆盖全市86.4%的村,带动22.15万人加入合作社,村集体资产资金入股约1.1亿元,农户参与持股约3600万元。
模式引领,拓宽发展路径
针对传统农民合作社产业链短、市场化程度低、一些经营性服务单家独户“办不了”或“不划算”的问题,发挥村党组织产业资源优势、市场渠道优势,因地制宜探索合作社多种发展模式。
培育特色产业“带动一批”。支持合作社开展精深加工、开拓新兴市场,开发做强一批彰显皖北风味的“乡字号”“土字号”产品,推动合作社向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延伸。全市实施产加销一体化的合作社超过15家,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合作社有4家。
盘活闲置资源“改造一批”。以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契机,整合旧村部、旧厂房、学校旧址、集体林场水面等闲置资产,合作社以购买、租赁等方式盘活利用、开展经营,让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全市183个村通过“三资”发包租赁,推动集体经济增收1220.39万元,带动农民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共280余万元。
规模流转土地“转化一批”。通过规模化流转承包地,发展连片种植、规模饲养等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农民以承包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按照“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的方式,在保证每亩800—1000元租金收益基础上,合作社30%—60%经营收益用于二次分红。截至2023年底,开展土地流转的合作社有210家,转入农民合作社的承包耕地占到全市土地流转总面积的20.5%。
开展有偿服务“发展一批”。支持支部创办农业服务型合作社、劳务合作社,打造“共富微工坊”,对外承接绿化养护、家政保洁、机械种植、病虫害防治、技术咨询等托管服务,推动合作社业务不断从产中环节向产前农资供应和产后流通服务等环节拓展。截至2023年底,全市有6个合作社对外提供有偿服务业务,带动群众就业约2000人。
政策引领,破解要素制约
针对传统农民合作社基础设施薄弱、技术落后、发展质量效益不高的问题,加大财政、人才、信贷支持力度,汇聚发展合力。
统筹财政扶持政策。出台《推进农业高质高效发展扶持政策》,统筹涉农资金近2亿元,优先支持党支部引领合作社承建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社会事业等项目,在税收优惠、项目用地、水电气要素保障等12个方面予以倾斜,对当年认定为市级合作社的给予5万元奖补,先后有20个合作社获评市级示范社。
创新信贷保障政策。创新党建引领信用村和党支部引领合作社融合发展模式,运用大数据技术,归集农户住房、土地承包、涉农补贴等作为“贷款抵押物”,提供低至一年期LPR利率3.45%的低息贷款。截至目前,共有91家村集体经济组织、660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评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累计评定信用户15.45万户,为20家合作社授信4000余万元。
夯实人才支撑政策。实施“头雁领航”工程和优秀党组织书记能力提升行动,选派52名村书记赴浙江等地挂职锻炼,培养36名驻村干部担任合作社产业项目“经理人”,吸纳605名退役军人、后备干部在合作社任职。出台22条返乡创业扶持政策,组建市级专家服务团,常态化开展技能、业务、管理等培训,累计培养全国粮食生产先进个人、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12人,省级农业经理人、现代青年农场主195人,合作社技术能手、管理人才1200余人。
深化协同发展政策。探索“村村联建、跨村联营、村企联合、强村带弱村”联合发展模式,将39个驻村工作队所在村确定为党支部引领合作社重点村,带动地域相邻、产业相近的村组建联合社,推动项目统一实施、资产统一管理、产业统一发展。全市有175个村之间建立“跨区域”合作社,涉及农旅发展、特色种植、农资销售等项目110个,带动群众就业6万余人。
制度引领,规范管理监督
针对传统农民合作社制度不健全、流程不规范、成员权益维护难等问题,依法依规建立合作社法人履职、清算分配、财务审计等制度,守住安全发展底线。
建立立项审批机制。由理事会提出合作社主营业务及发展预期收益,镇(街道)评估项目可行性,报县(区)集体经济办批复,筛除“风险系数高、市场前景差”等不合理项目,保障村集体和农户投资收益。
完善财务审计机制。党支部指导合作社单独设置会计账簿,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对不具备条件的合作社由镇(街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统一核算管理,确保合作社财务管理合规、控制有效。
规范盈余分配机制。发挥监事会监督职能,村集体与合作社签订利益分配协议书,按照“留足成本的、保障股东的、剩下都是集体的”分红思路,明确从当年度盈余中提取不高于10%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拿出30%—60%收益给入股农户分红,结余盈利归村集体所有,实现多方共赢。
健全考核监督机制。把党支部引领合作社发展纳入党建考核内容,村干部报酬同党支部引领合作社发展成效挂钩,镇(街道)加强村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制止和查处侵占集体资产行为,不断完善常态督导、整改提升的闭环监督链条,推动党支部引领合作社改革。(吕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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