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人大四举措扎实推动“聚民意,惠民生”行动走深走实
自“聚民意,惠民生”行动开展以来,凤阳县人大常委会按照上级工作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和会议精神,印发《关于在县人大代表中开展“聚民意,惠民生”行动的实施方案》,为全县各级人大开展“聚民意,惠民生”行动提供指导方针,保障行动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注重统一思想,发挥平台载体作用。县人大常委会成立“聚民意,惠民生”行动领导小组,召开党组会、主任会、常委会和月度重点工作部署会等19次,开展专题学习6次,把思想和行动自觉统一到省、市、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上来,深刻领会开展“聚民意,惠民生”行动的实际意义和精神内涵。发挥“一室一站一点”平台作用,推动代表走进选民,“面对面”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代表们认为,统一思想和行动指导,是保障“聚民意,惠民生”行动有序开展的必要前提,同时也为惠民项目的落地、民生难题的解决、民意表达的顺畅提供了保障。
注重民生实事,发挥代表监督作用。结合全省10项暖民心行动,紧盯民生实事、环境保护、基层治理、法治建设、疫情防控、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等热点难点问题,在收集、研处、办理、反馈、评价等全过程,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保障各项程序规范执行。确定每月第一周为代表“民意民智征集周”,围绕主题要求,代表或代表小组采取小组活动、座谈交流、重点走访等多种形式深入一线进行调查,广泛听取意见,深入思考并提出意见建议,并于每月15日前提交相关意见建议。实行交办的建议意见盘点销号制度,开展办理满意度评价,对于反馈不满意或超期未办理的事项,实行重点督办,严格落实一个月内办结制度,推动“聚民意,惠民生”行动走深走实。
注重沟通协调,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建立人大代表微信工作群,按照办前、办中、办后的各个环节,成立工作专班负责代表建议收集、整理和交办等工作,推动各协办单位主动与主办单位联系,汇聚多方资源,齐心协力共同办结相关意见建议,推动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在办理意见建议的同时,主办单位需要在意见建议答复函中说明协办单位办理情况,承办单位建立代表建议答复承诺解决事项清单,实行答复承诺解决事项“回头看”制度,切实推动相关事项的有效解决。
注重氛围营造,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充分利用县主要媒体、人大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优势,开设“聚民意,惠民生”专栏,开展意见建议追踪报道。同时,注重线上线下相结合,大力宣传为民排忧、为企解难的人大代表先进典型,评选优秀意见建议等。对“聚民意,惠民生”行动各个环节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出关注民生、为民解忧、创优环境、勇争一流的浓厚氛围。(张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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