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三力”促审计整改落地落实
近年来,明光市持续健全制度机制,多措并举推动审计整改落地落实。
合力促整改
明光市不断强化党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市委审计委员会的主导作用,积极探索审计机关联合党委政府督查、人大监督、纪检监察、巡察的全面督促审计整改的工作机制,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审计局共同开展2017年以来审计整改“回头看”工作,市审计局每年形成专报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等情况,纪检监察、巡察、审计等部门联合印发《明光市纪检监察、巡察、审计协作配合四项机制》,审计部门出台《明光市审计局督促审计整改制度(试行)》,逐步构建“大整改”工作格局,形成整改监督合力,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督促督导实现全覆盖,更好发挥审计的“治已病、防未病”作用。
奋力促整改
近年来,明光市不断完善审计整改对账销号机制,做实审计整改工作台账,每个审计项目在出具审计报告时列出“问题清单”,在审计整改期间编制“整改清单”,动态记录并持续关注被审计单位整改进度,实行对账销号跟踪管理。完善审计整改跟踪督促责任,实行“谁审计谁负责督促整改”,确保问题整改有人盯;完善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在要求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到人的同时,审计部门也明确分管领导、股室负责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确保问题整改责任有人领;完善审计核实评价责任,通过召开审计整改“评估会”,对审计组提交的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报告和整改证明材料进行讨论评估,审核认定整改结果,符合评估审核的整改相关资料才能归入审计项目档案,确保问题整改情况有人评。
着力促整改
近年来,明光市持续推动完善审计整改考核机制,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全市效能考核扣分项、纳入被审计单位依法行政考核重要内容、纳入被审计单位及其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重要内容,进一步推动审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律检查、追责问责相结合,将审计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推动审计整改转化为强有力的治理效能。(华宗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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