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区域政府将协同立法 安徽有10人入选专家库

12月30日,记者从安徽省司法厅获悉,近日,上海、江苏、浙江和安徽三省一市司法厅(局)以视频连线形式召开了长三角区域政府协同立法研讨会,共同探讨省际政府协同立法工作。会上,四家单位共同签署了《长江三角洲三省一市司法厅(局)区域协同立法合作框架协议》(下简称框架协议),明确了长三角政府协同立法的基本原则、合作重点、组织保障等事项。
记者了解到,根据框架协议,三省一市司法厅(局)将加强政府立法协作,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实施为契机,建立完备、高效、便捷的长三角区域协同立法合作机制,推动重点区域、重点领域跨区域立法研究,促进资源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达到更高水平协同开放,充分发挥协同立法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推动、规范、保障作用。
今后,长三角区域将从三个方面着力推进政府协同立法。一是强化计划衔接、信息资源共享。聚焦长江三角洲一体化发展需求,统筹涉及区域协同发展的立法项目计划安排。对区域协调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立法项目,如科创协作、生态环保、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领域立法项目作为协作立法的重点,不断提高立法精细化、精准化水平。
二是联合调研论证、同步制定修改。主动将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落实在协同立法工作实践中。可以采取联合调研、联合起草、分别审议、协同推进方式,对涉及协同立法项目的难点、重点、焦点问题,进行联合攻关,在事关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条款上尽可能协调有序。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立法能力。依托四地优势人力资源,探索建立区域立法人才库、立法专家库。建立高层次人才合作研究机制,推进高层次人才的共享共用。有计划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做好政府立法人才培养和储备,加强政府立法能力建设。
此外,会议发布了包含40名专家的《长三角政府协同立法专家库》,后续专家们将深入参与三省一市政府协同立法项目,充分发挥智库作用。其中,安徽有10位专家入选专家库。(记者 汪艳)
长三角政府协同立法专家库(安徽省专家名单)
1.宋 伟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院长、教授,中国科技法学会副会长
2.吴椒军 合肥工业大学文法学院院长、教授
3.华国庆 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经济法制研究中心主任
4.张卫彬 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5.丁仁船 安徽建筑大学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教授
6.王 军 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教授
7.音邦定 安徽省律师协会会长、安徽深蓝律师事务所主任
8.张晓健 安徽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主任
9.李 健 安徽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安徽健友律师事务所主任
10.徐 芳 合肥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处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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