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明確工傷保險基金省級統收統支預算管理要求
2025年01月15日08:25 | 來源:安徽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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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工傷保險統收統支省級統籌基金預算管理,近日,省財政廳會同省人社廳、省稅務局印發《安徽省工傷保險基金省級統收統支預算管理和責任分擔辦法》,堅持基金統一收支、責任分級負責、缺口合理分擔的原則,強化基金預算編制、執行、監督管理,建立權利與義務相對應、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相匹配、公平與效率相結合、激勵與約束相促進的省、市政府責任分擔機制。
在預算管理上,明確工傷保險預算收支項目,界定收支范圍﹔明確預算決算編制主體、編報程序、管理要求﹔明確預算執行主體責任和基金調度管理要求﹔明確預算執行報告和預算調整程序﹔明確各級人社、財政、稅務等部門在工傷保險預算、決算、績效管理等方面的職責。
在缺口分擔上,分級責任充分“厘清”。確定省級政府領導責任和市、縣(市、區)政府管理的主體責任,根據各市預算完成情況、政策執行情況,合理分擔缺口責任。甄別基金收支缺口,區分為管理性和預算收支缺口,對不同類型的缺口,結合考核結果,設定不同的省市分擔比例。對基金預算編制時當期收支正結余、負結余時,分別按省與市縣分擔9︰1、8︰2確定缺口分擔比例。
在預算執行上,突出結果“挂鉤”。將基金缺口分擔與預算執行挂鉤,對各市工傷保險基金支出缺口預算與決算差異在5%以內,按原比例分擔﹔超出5%—10%的,超預算缺口部分省級統籌基金分擔60%,市縣分擔40%﹔超出10%以上的,超預算缺口部分省級統籌基金分擔40%,市縣分擔60%。
在考核激勵中,突出績效“獎懲”。管理性缺口中違規少收多支部分,由市縣政府財政全額承擔﹔其他原因產生的缺口額由省人社廳和省財政廳核定,並根據考核結果實行分級承擔,考核結果為優秀、較好、合格、不合格的,省市分擔比例分別為7︰3、6︰4、4︰6、3︰7。(記者 朱卓)
(責編:關飛、金蕾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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