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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大常委会聚焦“精、深、实”   出台组合式监测工作指引

2026年07月22日11:15 | 来源:人民网-安徽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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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池州市人大常委会组合式监督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出台,这是池州市人大常委会总结提炼组合式监督实践经验的重要成果,也是继2025年出台调查研究工作指引后推出的又一项重要履职创新举措。

据介绍,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聚焦“精、深、实”,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积极探索“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专题询问+工作评议”(四种监督方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组合)组合式监督模式,围绕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居家养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事项推出监督“组合拳”,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经验做法。《工作指引》正是在系统总结这些实践探索基础上制定而成的,为常态化规范化开展组合式监督提供了制度保障,在全省人大系统是首创。

《工作指引》共八条,对组合式监督全过程各环节作出细化规定。《工作指引》明确要求,监督前围绕年度已确定议题系统梳理突出问题,并据此科学确定被询问单位和被评议部门及相应职责,做到“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有效监督”。牵头工作机构负责制定综合方案,明确组合式监督重点、方式方法、日程安排等事项,在征求相关方面意见后,经常委会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印发实施。

2025年池州市人大常委会就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开展专题询问。池州市人大常委会供图

2025年池州市人大常委会就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开展专题询问。池州市人大常委会供图

《工作指引》重点对执法检查、调研、评议调查、听取报告、审议、专题询问、测评等环节作出了制度性规定。比如:要求牵头工作机构加强工作统筹,避免对同一部门、同一县区重复开展执法检查、调研、评议调查;在开展评议调查时,评议工作组须分成若干小组,对被评议部门逐一形成评议调查报告,牵头工作机构撰写执法检查报告、调研报告时应注重吸纳各小组评议调查报告成果;牵头工作机构要明确评议测评主要内容,并有针对性地逐一制定评议测评表,合理设置评分指标和权重,采取不记名方式评议部门职责落实情况、问题整改与长效机制建设情况、专题询问现场回答情况;在开展专题询问时,牵头工作机构要认真拟定专题询问重点、提出询问要求;专题询问结束后,由常委会组成人员填写评议测评表,限期交办审议意见,专题询问等情况通过《池州日报》《池州人大》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布。

对于如何加强跟踪督办,《工作指引》也进行了明确:各相关工作机构要督促承办单位按时报告审议意见、评议意见办理情况,次年常委会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开展跟踪检查,各相关工作机构对评议意见办理情况加强日常跟踪了解,推动落到实处。对确需通过地方立法固化监督工作成果、规范管理的事项,由相关工作机构提出立法建议,按程序列入立法计划或规划,真正形成履职闭环。

《工作指引》还对在组合式监督工作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作出专门规定,要求对组合式监督准备阶段梳理的代表议案建议同步开展督办,邀请领衔代表和专业领域代表全过程参与,充分吸纳代表意见建议;同时要求各工作机构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强调改进工作作风、为基层减负,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组合式监督的有效方式方法,务求实效。

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认真抓好《工作指引》的贯彻落实,紧紧围绕落实好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用好用活组合式监督这一重要抓手,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创新思路,不断提升监督针对性实效性,以高质量监督护航高质量发展,为池州现代化建设作出积极贡献。(鲍明鲲)

(责编:黄艳、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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