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安徽频道>>江淮传真>>省内要闻

安徽出台异地就医备案新规

2026年06月05日08:55 | 来源:芜湖新闻网
订阅已订阅已收藏收藏小字号

  近日,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异地就医备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细化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承诺制备案细则,新规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异地就医备案政策,原则上“先备案,后结算”,采取承诺方式异地就医备案的,要做好事中事后校验核实工作。

  《通知》要求,参保人员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含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时,确持有异地长期居住认定材料,但因故无法提交的,可以选择以承诺制方式办理。在本次异地就医出院费用结算前补齐备案材料的,按照“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待遇同本地就医时的标准,不提高起付线,不降低报销比例。

  《通知》明确,异地就医出院前暂时无法补齐材料、但确持有长期居住认定材料,且就医时间在其有效期内的参保人员,可先行自费出院,后续补齐备案资料后回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医保手工报销,按照“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待遇同本地就医时的标准,不提高起付线,不降低报销比例。

  若无法在异地就医出院结算前补齐备案材料,且不持有有效的长期居住认定材料的参保人员,将按照“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享受医保报销待遇。(记者 王叶华)

(责编:关飞、金蕾欣)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