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部政务服务领域区域协同立法在长三角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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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人民网合肥3月31日电 (记者韩震震)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是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举措。3月26日、27日、31日,沪苏浙皖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促进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共同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3月31日下午,长三角三省一市人大以视频形式共同举办关于促进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规定的新闻发布会。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规定》是长三角区域协同立法护航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又一重要成果,是全国首部政务服务领域的区域协同立法。包含《规定》在内,目前长三角已有7部全本协同的区域协同立法。
循序渐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衔接、政策协同、标准趋同,分类推进各领域公共服务便利共享,近年来,三省一市扎实推进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一批服务事项已落地见效,对提升企业个人异地办事便利度、优化营商环境起到积极作用。
《规定》共十五条,主要内容包括五个方面,分别是聚焦协同机制,健全协调推进的协同工作机制;聚焦服务体系,构建“一网通办 ”服务框架体系;聚焦数据支撑,夯实数据共享与安全基础;聚焦协同创新,强化政务服务改革创新;聚焦共享实效,健全评价反馈与效能监测机制。
其中,《规定》明确三省一市省级政府研究推进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统筹协调跨省( 市)、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领域重大事项;“一网通办”事项实行清单管理,三省一市省级政务服务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发布,并根据企业跨地区经营和个人异地办事需求逐步扩大清单事项范围。
《规定》提出创新服务模式,推行异地事项接续办、关联事项集成办、政策服务免申办;推进标准统一与业务衔接,完善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服务标准、规范,明确业务流转程序和具体协同分工,提升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标准化水平。
同时,《规定》还明确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强化长三角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完善长三角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动政务数据安全有序高效共享利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此外,《规定》还提出依托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和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建立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意见建议收集、流转、协同研究处理工作机制;加强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运行效能监测,持续提升服务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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