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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出台“12条” 支持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集聚区建设

2025年09月19日16:32 | 来源:人民网-安徽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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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合肥9月19日电 (记者陈浩)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安徽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安徽省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集聚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于近日印发,通过12条具体举措,支持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集聚区建设。

科技服务业是运用现代科学知识和技术手段,围绕科技创新全链条发展、科技成果高效率转化,向社会提供智力服务的新兴产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安徽科技服务业规模日益壮大,全省规上科技服务业企业营收从2021年的1032.5亿元增长至2024年的1809亿元,规上企业数量从2021年的1089家增长至2024年的1548家,孕育出科大讯飞、长鑫科技、维天运通等龙头企业。

“今年5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将建设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集聚区作为推动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发布会现场,安徽省科技厅副厅长武海峰介绍,为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省科技厅结合安徽实际,研究制定了《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共有四章十二条,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明确集聚区功能定位和建设主体。集聚区是整合研究开发、技术转移、企业孵化、知识产权等要素资源的功能性区域,为区域创新主体提供全链条、专业化科技服务,其建设主体为县(市、区)或省级及以上开发区。

二是明确集聚区申报建设程序和条件。集聚区申报原则上每年一次。由各市科技部门组织申报,省科技厅按程序开展专家评审和公示等工作后,予以确定。申报条件包括规划、管理、主体、生态等方面,既有定性指标,也有定量指标,其中皖北和大别山革命老区的县(市、区)和省级及以上开发区申报的量化条件可下浮20%。

三是明确集聚区的绩效评价机制。省科技厅每年组织一次集聚区绩效评价,从产业发展、创新能力、企业集聚、产业生态、支撑保障等维度对集聚区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另据了解,今年,安徽还将将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综合运用项目、平台、资金、人才等多元手段,推动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其中,在强化研发服务方面,统筹省级10.5亿元省科技创新攻坚专项资金,布局实施不少于100项省科技攻坚项目。

(责编:关飞、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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