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出台新政: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试行告知承诺制

6月9日,记者从安徽省住建厅获悉,全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出台新政,300平方米以下的商场(商店)、宾馆、商业服务网点以及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等试行告知承诺制。此举将实现“减材料、降难度、压时限、提效率”的改革目标,优化营商环境,有效减轻群众和市场小微主体负担。
为进一步精简审批流程、提升行政效能、激发市场活力,结合安徽省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实际,在积累试点经验、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集意见、反复论证修改的基础上,省住建厅研究制定《关于建设工程一般项目消防验收备案试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根据适用告知承诺制的项目范围来看,主要包括300平方米以下的商场(商店)、宾馆、商业服务网点,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企业员工集体宿舍,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集体宿舍等场所的装修、改造;500平方米以下的办公建筑的新建、装修、改造;1000平方米以下的火灾危险性为丁、戊类厂房的新建、装修、改造等。
此外,为了保障消防安全,对于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等幼小、老弱病残人群场所,以及饭店、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等火灾危险性大的人员密集场所,暂不列入告知承诺制范围。
按照试行告知承诺制的项目办理程序,建设单位通过工改平台向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提交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后出具备案凭证。对申请告知承诺制的建设工程进行抽查,抽查不合格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复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据了解,通过试行告知承诺制,对规模较小、结构简单、火灾风险较小的建设工程一般项目,申请人只要作出符合规定要求的承诺,就可以拿到备案凭证,后续接受抽查。旨在强化建设单位主体责任、优化低风险项目审批流程,实现“减材料、降难度、压时限、提效率”的改革目标,减轻群众和市场小微主体负担。
同时,省住建厅也要求严格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消防安全与审批效率“双提升”。对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申请消防验收备案的工程,各级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在收到群众投诉或有关部门反映项目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经调查属实的,应当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整改,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造成消防安全隐患和不良后果的,应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应急管理部门、检察机关等部门之间的协作,联动查处。
合肥在线-合新闻记者 吴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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