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法院:人民法庭绘就司法为民“新枫景”
近年来,亳州法院秉持能动司法理念,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市27个法庭的干警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通过主动进乡村、社区开展巡回审判、普法宣传、法治讲堂等活动,变“坐堂问案”为“主动出诊”,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定分止争、化解矛盾的“桥头堡”作用,把更多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化解在基层,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中彰显法院担当,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力度与温度。
利辛法院胡集法庭法官联合村干部成功调解一起家事纠纷。蒋加磊摄
为矛盾纠纷“做减法”
“多亏了十八里法庭帮我们做调解工作,事情才得到妥善解决。”说起四个月前的那次意外引发的纠纷,河南省鹿邑县的刘某对亳州法院法官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今年3月的一天,刘某的儿子在毗邻的谯城区某村玩耍时,不慎踩到孟某某露天堆放的秸秆堆中,被自燃的秸秆烧伤腿部。刘某认为孟某某要承担赔偿责任:“孩子是因为你堆放的秸秆受伤的,你不赔谁赔?”孟某某觉得自己很冤枉:“孩子是自己踩到秸秆堆里受伤的,秸秆自燃是意外情况,为啥要我赔钱?”
由于孩子腿部烧伤面积较大,其家庭经济条件拮据,医疗花费让这个家庭无力负担。4月上旬,事故发生地镇政府联系到十八里人民法庭,希望法庭能协助化解纠纷。
一方面,法官张鹏与谯城区法律援助中心联系,由援助中心指派律师对日后可能产生的诉讼提供帮助。另一方面,张鹏又组织双方当事人及其所在村党组织书记就赔偿问题进行沟通,共同释法说理,最终促使双方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不是说谁闹谁有理,谁受伤谁就有理。调解也要有理有据,双方对结果都认可,才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张鹏说。
在距离谯城区十八里镇110公里外的蒙城县庄周办事处,一对年过七旬的老哥俩因为换地问题引发纠纷进而对簿公堂。蒙城法院城南法庭把巡回法庭搬进老人的村里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十里八村的村民都来看热闹。
“矛盾起因简单,因为出路的问题,结果矛盾逐渐升级,老哥俩其实就是赌一口气,调解成功的概率比较大。”该案主审法官已经见惯了此类纠纷,对于成功调解此案很有信心。
最终,哥哥因故意设置障碍影响弟弟出行受到了法官的批评。在法官的劝解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用我们身边的事给我们宣传法律知识,这种做法好!”旁听庭审的村民表示,在遇到类似问题的时候,他们也知道该咋办了,“首先要遵守法律,可不能赌气,更不能乱来!”
在广袤的亳州大地,“枫桥经验”焕发了新活力。更多的基层法庭干警更加主动地深入乡村社区开展法律咨询、答疑解惑以及巡回审判等活动,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我们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让广大群众看到、感受到法官就在身边。”亳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牛淑君介绍,基层法庭“快、灵、准”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有助于把一起又一起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努力用我们干警的‘辛苦指数’换群众的‘幸福指数’”。
蒙城法院双涧法庭法官到当事人家中调解赡养纠纷。王思宇摄
为深化诉源治理“做加法”
亳州市是农业大市,有88个乡镇(街道),27个人民法庭。这些法庭服务半径大、服务人口多,基础设施普遍较差,案多人少矛盾较为突出,赡养纠纷、民间借贷等矛盾纠纷五花八门。据统计,2022年,人民法庭法官平均办案量超过了300件,全市两级法院案件审理量更是突破10万件。
如何发挥人民法庭“桥头堡”作用,改变案件量持续增长的现状?有什么办法能再往诉讼的前端多走几步?
“坐等案件上门不如主动出击。矛盾越小、发现越早,化解的成本就越小,最理想的状态是止于未发。”亳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孝云介绍,广大基层法庭干警需要更加积极主动地走进田间地头、农家院落,走到群众身边,以深化诉源治理为着力点,努力实现“源头端”抓预防、“诉前端”促多元化解、“诉讼端”寻求最优解,不断提升广大群众的满意度和司法获得感。
于是,“一村一法官”工作模式建立起来了,择优选聘了212名驻庭调解员,组建“法官+法官助理+驻庭调解员”团队,由包保联系法官带队下沉开展活动;对农民群体推出“昏约邻里”解纷模式,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就近化解;选取宅基地纠纷、民间借贷等农村多发矛盾纠纷开展巡回审判,选取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以案说法”;实行“政法委员+法庭+派出所+综治办+司法所+属地属事主体”工作机制,对矛盾处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信访隐患,及时提请当地党委、政府召开联席会议,会商研究解决方案。
“有些矛盾纠纷看着不是法院的事儿,但如果不及时处理任由其发展升级,可能还是会到法院打官司,还是你的事儿!”从坐等案件上门到主动进村入户,涡阳县花沟法庭庭长张蕊觉得这样的改变很有必要,“通过主动走访排查诉讼隐患、普法宣传等方式,能把很多矛盾纠纷化解在未发,也为我们减轻了将来可能会出现的办案压力”。
为群众司法获得感“做乘法”
诉源治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亳州法院在深化诉源治理实践中,注重抓前端、治未病源头施策的同时,以“党建+周末村居法庭”为依托,与基层党组织开展结对共建活动,构建“源头治理、调处优先、诉讼断后、多方协同”的源头化解纠纷工作格局,发挥社会各方力量的协同作用,不断扩大破解基层治理难题的“朋友圈”。
7月5日,83岁的孙某某来到蒙城法院双涧法庭,其因赡养问题将四个子女送上被告席。
考虑到孙某某年事已高,思维不清,语言表达不明,行动不便,法官主动为他申请法律援助,并和老人所在社区进行联系。了解到孙某某独居且没有生活来源,四个子女在照顾老人方面存在的分歧后,法官联合社区干部对四个子女分别进行了释法析理:“不论你家老人是不是存在一些做得不到位的地方,他没有生活自理能力了,你们不赡养,这是违法行为!再说,你们孩子会不会学你们的样子,到你们老的时候,他们也不养你……”最终,四个子女承认了错误,就如何赡养孙某某的问题达成一致。
无独有偶。家住利辛县胡集镇炉杨村年过八旬的张老太太也遇到了和孙某某类似的赡养问题,最终在法官和当地村干部的共同调解下,两个儿子达成和解,并就张老太太的赡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还是你们有办法,我这会能睡上踏实觉了。”张老太太握着法官的手不住地道谢。
“很多问题如果依靠我们法庭‘单打独斗’不一定能顺利解决,乡村社区就是一个熟人社会,要发挥好基层干部、乡贤等调解力量,矛盾纠纷往往就相对容易化解。”蒙城法院双涧法庭庭长邸建介绍,通过村干部说“理”、乡贤讲“情”、法官释“法”,让“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成为现实。
针对农村“天价彩礼”“琐事生案”“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电信诈骗”等多发性社会问题,选取婚约彩礼、家庭暴力、相邻关系、养老诈骗等典型案件开展巡回审判,邀请村干部、村民、“乡贤”“乡村明白人”旁听;针对近年来农村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多发态势,联合教育、团委、妇联等部门,打造“与你同行 法护未来”关爱留守儿童法治教育基地,开展多种形式的防溺水、防性侵、反校园欺凌等宣传活动……
自今年3月以来,27个基层法庭共开展涉及赡养纠纷、宅基地纠纷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巡回审判活动87场次,普法宣传活动340余场次,化解纠纷及信访案件880余件,服务群众3万余人次。
今年8月初,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名单,谯城法院古城法庭、涡阳法院花沟法庭、利辛法院望疃法庭和蒙城法院双涧法庭均“榜上有名”。(李锦文 周腊梅 蒋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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