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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公检法司联合通告:敦促此类人员限期回国投案自首

2022年04月29日15:03 | 来源:人民网-安徽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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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合肥4月29日电(韩震震)为依法惩处跨境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财产权益,同时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给予境外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人员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根据省联席会议部署,4月27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司法厅联合制定发布了《关于敦促境外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人员限期回国投案自首的通告》。

通告称,境外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人员是指在境外,从事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违法犯罪活动的安徽籍人员。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31日前,滞留境外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人员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

确因客观原因,本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回国投案,而委托他人代为投案或以信函、电话等方式投案,本人随后到案,视为自动投案;在亲友规劝、陪同下投案,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均视为自动投案。

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或者有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滞留境外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人员的亲友应主动联系本人,告知其滞留境外的潜在危害和现实危险,做好劝返思想工作,尽快劝导回国投案。

凡知悉滞留境外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人员有关情况的公民,都有义务向司法机关等有关部门检举揭发。有关部门将对检举揭发人员予以保护和保密。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7月31日前拒不投案自首的,或者经规劝拒不返回的人员,司法机关将根据犯罪情节及造成的危害依法严厉惩处。

(责编:关飞、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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