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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县民生实事项目实行“人大代表票决制”

2021年10月28日11:46 | 来源:人民网-安徽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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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和县决定,对民生实事项目实行“人大代表票决制”。

人大代表票决制(以下简称“代表票决制”)是指县政府在广泛征求在全县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提出民生实事初定候选项目,经县人大代表在县人代会期间,以投票表决方式选出正式项目,交由县政府组织实施。

纳入代表票决制的民生实事项目,主要是以财政性资金投入为主,由县政府在县域内实施。具有普惠性、公益性和社会效益显著等特点,当年可以完成。对不能完成的,确需跨年度分步实施的项目,应有明确的年度阶段性目标。

据悉,民生实事项目征集时,县政府每年9月份通过网络、公告、通知、公众号等各种途径,向社会广泛征集。征集时间1个月左右。对征集来的项目经汇总整理论证后,作为下一年度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由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后,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县人大常委会审议。

对候选的项目,县政府还将提请县人代会审议,县政府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对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做出说明,并将每一个候选项目的基本情况书面印发全体代表审议。审议后的候选项目,由县人代会全体会议代表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票决结果向社会公开。

县政府及时将民生实事项目任务分解,县人大常委会发挥代表的监督作用,组织执法检查等监督活动。县人大常委会每年12月份,听取和审议县政府本年度代表票决产生的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报县委并向社会公开。

民生实事项目,从项目的征集、初定,到代表审议、票决,再到项目的监督、评估,人大代表参与项目全过程,变政府“拍板干”为“群众提、代表决、政府办、人大评”,把群众呼声最高、需求最迫切的事选上来,从根本上确保民生实事项目更加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用法治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了群众的满意感、幸福感、获得感。(常兴胜)

(责编:欧恺、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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