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重点打击八大领域10类环境违法行为

2021年03月30日11:09  来源:浙江日报
 

  为进一步加强浙江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机关执法协作,29日上午,记者从全省环境污染问题排查见底暨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百日攻坚执法专项行动誓师大会获悉,省生态环境厅和省公安厅签订全面加强执法协作备忘录,明确了联合重点打击的八大重点领域、10类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从3月持续至7月。

  “两部门将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部门治水、治气、治土、固废、环评审批、环境监测、辐射安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八大重点领域开展行动,打击力度更大、覆盖面更广。”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处相关负责人说。对发现的问题建库立档,进一步织密织牢环境监管网络。建立环境污染问题排查见底、闭环管理机制,建立突出环境污染问题清单,实行动态销号管理。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本次活动也将重点打击,主要包括跨区域倾倒固体废物;偷排偷放,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等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的中介组织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不按排污许可证要求排放污染物;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改正;违法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ODS)严重污染环境;非法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全面加强道路机动车超标排放综合治理,开展重点区域、重点车辆联合整治。(记者 郑亚丽 通讯员 王雯)

(责编:关飞、李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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