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0年12月11日08:51  来源:蚌埠日报
 

蚌埠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0年12月1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许光友为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二、任命潘明生为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市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命刘明为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代表联络办)主任、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免去刘明的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市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免去蒋鸿燕的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代表联络办)主任、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免去朱仕新的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市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三、任命刁元战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任命王宇堂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蚌埠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许光友代理主任的决定

(2020年12月1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鉴于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出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蚌埠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许光友代理主任。 

(责编:关飞、常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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