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四强四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2020年10月30日14:13  来源:人民网-安徽频道
 

近年来,绩溪县始终坚持党建引领,扎实开展“一抓六动三提升”专项行动,大力实施乡村振兴“五百工程”,不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强化组织领导,提升执行效力

坚持高位谋划。成立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12个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县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体系。强化人员保障,抽调县委组织部、县农水局、县财政局业务骨干,成立工作专班,统一调度指导。

坚持高标推进。明确以“一抓六动三提升”专项行动统筹推进的实施路径,即以抓实农村基层党建,落实政策推动、资金促动、项目牵动、帮扶联动、人才拉动、示范带动,确保5万元以上村、10万元以上村和经济强村比例逐年提升。制发2019-2022年绩溪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专项规划,结合实际情况逐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目标明确、推进有序、落实有力。

坚持高效落实。建立定期调度机制,研究解决难题、部署推进工作。县集体经济办根据各阶段工作重点及时下达工作提示单,开展现场督导调研,对工作滞后的镇村进行通报。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双百分”制考核重要内容,健全奖优罚劣工作机制,推动工作有力落实。

强化帮扶指导,凝聚工作合力

县级领导“包保干”。建立县党政领导联系包保制度,16名县领导包保联系17个集体经济发展重点村,通过蹲点开展调研、理清发展思路、协助引进项目、定期调度工作、帮助沟通对接等形式,包保推进联系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党建指导员“协助干”。将指导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纳入联村党建指导员工作职责,督促81名乡镇党委委员深入村组一线指导推进工作。如,长安镇坦头村党建指导员带领村“两委”干部赴宣州、广德等地调研,指导村党支部发展综合养殖业。

党员能人“带头干”。扎实推进“双培双带”先锋工程,着力发挥党员致富能手、村“两委”干部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全县386名村“两委”干部中共培养致富带头人108名、培育致富带富党员321名、示范带动农户2682户。如,家朋乡尚村在致富能人村党总支书记周明飞带领下,成立了尚村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尚村农业开发专业合作社,组织带动村民参与休闲旅游产业建设。

强化分类施策,增添发展活力

整合闲散资源,增加集体收入。引导和推动村党组织盘活闲置、低效使用的办公用房、厂房、仓库等各类集体资产,做好存量资产租赁发包和资源入股经营。如,临溪镇周坑村党总支盘活闲散资源,将尚未发包的集体资源性资产纳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注册资本,并结合全县重点项目,采取土地流转、闲置资产出租、整合资金入股等形式,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发展乡村旅游,推动融合发展。探索景区带动、产业带动、资源带动、文化带动等模式,鼓励村党组织充分利用自然景观、人文历史景观资源创办乡村旅游经济实体,或引进社会资本开发乡村旅游业,增加集体收入。如,瀛洲镇龙川村坚持党建引领,通过“基层党组织+景区+农户”的景村共建模式,2019年实现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30元,先后荣获“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中国历史文化名村”等荣誉称号。

依托经营主体,夯实产业基础。鼓励各村因地制宜发展茶叶、山核桃、油茶等特色产业,组建由村党组织书记兼任负责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75个,建立“党支部+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发展生态高效现代农业。如,扬溪镇东村,成立由村党总支书记任负责人的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带动农户、贫困户增收。四是坚持资源共享,实现抱团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乡镇集中资金、资源,与村集体共同组建经济组织联合体,发展新型集体经济,辐射带动村级集体经济共同发展。如,华阳镇党委整合镇村两级资金,成立绩溪县翚阳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主营建筑垃圾、弃土、弃渣处置及综合利用等业务,辐射带动镇属各村村级集体经济共同发展。

强化要素支撑,激发内生动力

抓队伍建设。以村党组织书记为重点,着力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业的农村工作队伍,2019年来先后组织40余名村党组织书记参加各级发展壮大发村级集体经济轮训班。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与开展村干部“擂台比武”“双比双看”专项行动结合起来,以比促能力提升,以比促工作落实。

抓政策支持。紧密结合乡村振兴、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试点等工作,出台《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及“三变”改革工作要点》等文件。强化资金保障,采取集体资产抵押担保。大力实施“百亿现代农业产业培育、百个景区村庄创建、百村家风家训引领、百村善治示范、百名能人带动增收”乡村振兴“五百工程”,建成24个乡村振兴“五百工程”示范村,培育中央、省市集体经济重点扶持村30个。推动各类要素向农村一线倾斜,保障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抓激励鼓励。面向村“两委”干部出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绩效奖励办法,科学设置集体经济“增量奖”“保持奖”,对年度村级经营性收入增长较大的,从增量中按不高于50%比例进行奖励,对经营性收益保持30万元以上的,从总量中按不高于10%比例进行奖励。对表现突出的党员干部优先推荐各类评比表彰和评选各级“两代表一委员”。(组宣)    

(责编:范晓琳、关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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