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湾沚区:“2+7+20”工程助力基层“小微权力”转型升级

2020年10月19日17:02  来源:人民网-安徽频道
 

“对于有些小的、零星的又比较急的工程,招标时要再次进行编制等程序,既一定程度上耽误了时间,又浪费了一些资金。我们希望党委政府能够结合我们基层实际情况,出台一些措施解决这个问题…”近日,在该区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工作专题座谈会上,六郎镇东八村党总支书记陶官军向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建议。

为进一步促进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机制转型升级,使这一机制立足新起点、站在新阶段、打开新局面、发挥新作用,湾沚区结合工作实际,出台《村(居)财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向群众身边延伸,进一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个重点有靶向。根据提前谋划、科学设置的要求,聚焦村(居)财务和项目两个反映比较强烈方面,实行一年一计划的计划式管理,以实现优化管理,减少资金浪费。《计划管理办法》要求按照实事求是、量入而出,区分轻重、确保重点,留有余地、统筹兼顾,计划调整、严格审核的四项原则,编制财务、项目管理计划表。

“7”条办法出实招。《计划管理办法》共7条,其中财务计划3条,项目计划4条。计划明确要求每年财务、项目计划于前一年第四季度完成计划制定,其中财务计划要求于前一年年底或来年年初经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讨论通过。财务、项目计划均要在基层“小微权力”网络监督平台公开公示。同时,各镇根据村级规模和工作量等实际情况,对三公经费支出进行总额核定,核定后于财务计划表中单独列出;且三公经费年度计划完成情况于第二年年初在基层“小微权力”网络监督平台中单独公开公示。对于项目计划要按照最优化原则实施,能实行捆绑打包的,全部捆绑打包进行招标采购;在一个行政村范围内,相似工程项目统一招标、合并实施,节约相关资金。针对项目可能出现的临时增加情况,明确要求增项、增量以及变更的项目集中在每年的第三季度按程序进行申报、审批,并具体明确细化了审批手续,同时要求在基层“小微权力”网络监督平台公开公示。

“20”项内容有计划。针对财务管理,围绕成收入计划和支出计划2个方面,细化成15项具体内容,其中收入包含资源资产发包、村级运转经费、各级拨付补助(奖励)款等5项内容,支出计划包含村级管理费支出、村级公益性支出、环境整治支出等10项支出,并明确将办公经费、差旅费、伙食费三公经费单独列出。针对项目管理,明确了项目名称、规模和内容、项目总投资、本年计划投资、资金来源等5项内容,实现村(居)工程、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全覆盖。(黄慧慧)

(责编:欧恺、金蕾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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