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应对疫情推出“文旅十条”:降息10%以上 免3个月房租

2020年02月13日20:32  来源:人民网-安徽频道
 

人民网合肥2月13日电(汪瑞华)2月13日,黄山市出台《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共渡难关的政策措施》,专门针对文旅企业推出“文旅十条”,暂定执行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

“文旅十条”明确提出,黄山市财政归集整合各类资金1.1亿元,专项用于旅游市场提振、航空补助和文旅产业发展。同时加快涉旅财政奖补资金兑现,3月底前完成已提交审核项目的奖补资金拨付。

在金融支持方面,鼓励金融机构为文旅企业提供贷款优惠,贷款利率在原有水平基础上下浮10%以上,且不高于4.35%。对市、县两级政策性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文旅企业,年化担保费率按0.5%执行,由同级财政按0.5%补助担保机构。

疫情期间,文旅企业用水、用天然气价格均下调10%,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按下调5%执行。租赁国有土地从事文旅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土地租金可延期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缴纳。同时,鼓励安广网络、电信等免收全市宾馆、酒店等各类服务业有线电视收视维护费(IPTV)。

在税费、公积金缴纳方面,“文旅十条”提出,免征文旅企业2020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文旅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比例最低可降至5%。

同时,对依法交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可申请暂退现有质量保证金缴纳数额的80%。暂退工作于2020年2月底前完成。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性单位房产的文旅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前3个月(2020年2月、3月、4月)房租免收、后3个月房租减半。对承租其他经营用房的,业主(房东)为文旅企业租户减免租金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

值得一提的是,在稳岗支持方面,将导游员、民宿管家等从业人员培训纳入市职业技能培训支持范围,通过网络课程等形式开展在线培训。

并鼓励文旅企业在疫情期间对其经营场所进行改造和业态提升。对实际总投资(不包括土地价款、不包括以房地产为主的项目和项目中房地产部分)亿元以上的重大文旅项目,当年实际完成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完成投资额相应给予100万元至500万元资金支持。

(责编:金蕾欣、关飞)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