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热议】如何更好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

2020年01月13日18:16  来源:人民网-安徽频道
 

人民网1月13日合肥电 (杨赛君)每个人都会变老,如何让老年人快乐幸福地安享晚年,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这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在今年的安徽省两会上,一些省人大代表将目光关注到养老话题。

安徽省人大代表朱红英:

尽快完善老年医疗康复护理医保政策

打通与长三角城市养老产业对接

朱红英长期在基层社区工作,今年她把目光聚焦在了老年人健康需求方面。她建议,安徽尽快完善医养结合医疗保障支付体系,完善老年医疗康复护理医保政策,并在此基础上打通与长三角城市养老产业对接,积累并形成安徽省养老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经验。

“目前,老年人医疗康复护理仍过多依靠综合医院的局面没有根本改观。” 朱红英调研发现,由于综合医院自身服务供给压力很大,导致老年患者看病难、住院难,加之综合医院分科精细,仍会导致住院老年患者“看病贵”。

老年人看病难、看病贵,究其原因,朱红英分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人员设备等决定了无法满足重病、残疾、失能失智老年患者的医疗保障,更无法提供长期的医疗护理、康复促进、临终关怀等服务,而社会举办的老年康复护理机构发展不充分,供给矛盾突出。此外,医保支付杠杆和撬动作用的发挥没有形成正向合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养老产业动能不足。

“老年康复医院、护理院作为连接综合医院与社区医疗服务的中间机构,可以弥补综合医院功能欠缺,形成急慢分治、功能互补、紧密合作的老年医疗服务格局,缓解老年患者看病难。”为此,朱红英建议,安徽省在医保支付上降低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定点医疗机构确认门槛,将所有合法合规举办的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范围。按照医保政策规定的病种范围和医疗护理依赖程度分类结算,强化事后监管。

同时,她建议省级相关部门以年度为单位,对全省老年慢性病医保费用进行核算,测算同等条件下老年患者入住综合医院与护理院的医保支付水平,以“低于同等级综合医院,高于养老医养结合护理院”为参照,设计更合理的医保支付体系,使老年患者愿意住并且能够住得起。

养老服务尤其是老年康复护理离不开医保的持续支持。国内北京、上海、江苏等地医养结合医保支付和长期护理险试点改革已形成较为成熟的经验。

朱红英呼吁,安徽作为全国医改试点省,合肥市作为经济龙头和省会城市,应该积极借鉴外地经验,促进老年康复护理院可持续发展,以老年人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民生工程和三医联动为考量,积极探索新的养老医保支付模式。

安徽省人大代表谢琼:

建立城乡特困失能老人长期护理补助制度

贫困老人,失能半失能老人是老人中的特殊群体,安徽省人大代表谢琼长期从事老年护理工作,她给记者带来一组数据,截至2018年末,安徽省65周岁及以上人口820.2万人,占12.97%;失能半失能老人约40万人,占老年人口的3.5%。在党和政府惠民政策支持下,安徽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基本吸纳了自理型老人的养老需求,但失能老人医养照护的专业要求高、责任大,居家社区服务难以承担,已经成为一个很现实的社会问题,迫切需求社会提供具有针对性、专业性、医养结合的长期护理服务。

目前,部分城乡家庭特别是贫困家庭、农村家庭、空巢家庭没有能力负担失能老人的家庭养老,机构专业护理的收费一般又高于当地平均收入水平,大部分城乡家庭都无力支付,造成“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社会窘态。

维护特困失能老人的生活质量和体面尊严,谢琼建议,要建立政府主导保基本的城乡特困失能老人长期护理补助制度,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医养需求。

“政府牵头,以财政福利资金、民政福彩基金调剂划拨为主,社会各界捐助为辅,筹建长期护理补助基金,专项用于城乡特困失能老人长期护理费用补助支出。”谢琼建议,政府可以制定长期护理失能鉴定评估机制,以失能程度、经济状况、疾病情况等综合鉴定评估结果,确定是否纳入补助范围,并做好鉴定评估数据的积累和利用,结合鉴定评估情况,分级分类给付补助,促进资金合理支出及效用最大化。

此外,谢琼还建议,鼓励养老机构参与长期护理事业,创新照护服务,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福利待遇,打造专业化、职业化长期护理队伍,并将服务向社区和家庭延伸。

(责编:徐文兵、关飞)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