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出台38条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2020年02月19日15:46  来源:人民网-安徽频道
 

人民网合肥2月19日电(鲁先红)实行不见面办理服务、实行告知承诺审批、开辟行政许可应急绿色通道、严厉查处乱收费乱涨价违法违规行为……昨天,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推出38条具体措施,全面助力企业顺利复工复产。

实行不见面办理服务和告知承诺审批

《若干措施》指出,畅通电话咨询、政务网站、QQ、微信等多种政民互动服务渠道。全面落实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邮递办”“预约办”。对新开办企业提供公章刻制“免单”服务,对申请办理登记注册等审批许可服务事项提供全流程免费邮寄服务。

对于涉及生产许可证的复产转产企业产品,压缩审批时限,加快办理。具备生产条件但暂不能提交相应材料的,实行告知承诺制,由企业承诺在相应时限内补充相关材料后,当场办结发证。疫情防控期间,新申请粮食加工品、淀粉制品等较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的,试行告知承诺制,企业书面承诺符合食品生产企业条件的,各地可实施“先证后查”。对已通过医疗器械注册检验、且声明(或自我承诺)产品符合红外耳温计型式评价大纲要求的生产企业,先行颁发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再实施技术审查或样机型式评价试验。

开辟行政许可应急绿色通道

对于生产疫情防控产品的企业,简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审批程序。生产企业转产医用口罩、防护服等应急物资的,合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检查流程,认可企业的部分自检报告,对符合条件的立即办理产品注册和发放许可证。完善疫情防控急需医疗器械及医疗机构制剂应急审评审批机制,对具备应急申报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的企业,安排专门人员,实行首接首办负责制,一对一、点对点,在线指导,限时办结。实现CCC免办行政确认无纸化、即来即办,允许材料事后补全。

疫情防控期间,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不能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和企业注销(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延期至疫情解除后1个月内办理;受疫情影响不能如期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延续的企业,以及不能如期接受实地核查、后置现场审查或全覆盖例行检查的企业,有效期限顺延至疫情解除后2个月。

优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简化企业信用修复

《若干措施》指出,推行特种设备大数据系统应用,实行网上告知、网上申报检验、网上使用登记、网上考试发证。对列入疫情救治的医疗机构、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及车站等场所的特种设备,确保实施应急检验;对复工复产生产企业的特种设备,优先安排检验,确保企业按时恢复生产;对维保有效期满的电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由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协商,调整或延长现场维保周期,或者远程指导使用单位自行维保。

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资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及时撤销行政处罚公示、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对由于地址失联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提交相关资料和申请后直接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对因受疫情影响失联的企业,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疫情防控期间履行社会责任有突出表现的“黑名单”企业,可申请提前移出“黑名单”。

此外,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查处乱收费乱涨价违法违规行为。将相关企业违法违规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向社会公示。

(责编:金蕾欣、关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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