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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成立了专门的芜湖市医疗机构药品管理中心,将医院药房人员人事、工资关系划转药管中心,这种“医药分开”改革受到国家卫生部领导高度评价。日前,记者来到芜湖,进行实地调查。
面临三大突出问题
“1月1日正式启动后的3个月,是过渡期,目前运转正常。”芜湖市医疗机构药品管理中心副主任王海燕说。
“我们的意思是先运行着,一边工作,一边发现问题和矛盾,再不断地完善、改进。”芜湖市卫生局局长韩肃说。目前,芜湖推行的医药分开主要面临三方面突出问题。
首先是协调问题。“医药分开”后,医院临床用药要求与采购供给之间,可能形成脱节,造成断档。特别是在紧急救助中,一些特殊用药、紧急用药,也必须通过药管中心批准,手续相对于以前增多。“我们要求各家医院提前打报告,不要等药用光了,才申请要药。”韩肃说,对于特殊用药,他们采用绿色通道的办法,尽力解决。
其次,芜湖市药管中心作为全国第一个真正意义上实现医药彻底分开的机构,一切都在摸索之中,“尚没有十分成功的国内经验可供参考”。很多制度都是刚刚制订的,人员也有一个业务熟悉过程。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药品管理中心下派到各医院配送中心的工作人员,“素质、能力参差不齐,有的甚至与药商有牵连,对他们的管理是个难点。”韩肃说,直接查出以前有污点记录的,这次一个不要,但他没有透露有多少人有污点。
患者获益尚不明显
“医药分开”后,患者到底有没有得到真正实惠呢?
2008年1月,芜湖市医疗机构药品管理中心共为8家医院配送药品价值1700多万元。“按照药品在原来价格的基础上下调5%的比例,除了部分以前已经降过的药品,我们一个月让利患者79.7万元。”王海燕说。
在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正在拿药的市民李凯告诉记者,他感觉到药价的变化。“‘洛汀新’是高血压患者常年使用的药品,过去14片装的洛汀新卖52块,现在不到50块。”
在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出示给记者看的药价清单上,“洛汀新”过去的售价是52元,而现在售价为49.74元。“这中间的差价,就是我们直接让利给患者的那个5%。”原为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药剂科负责人之一、现为芜湖市医疗机构药品管理中心二院配送中心负责人之一的陈斌说。“不光是洛汀新这一种药,几乎每种药的价格都降了5%。”
“医药分开对‘看病贵’问题起到部分缓解的作用,虽然单个患者获益的情况可能不明显,但医药分开潜在的意义不在于这5%。”王海燕说,医药分开,保证了用药的安全,遏制了医药购销活动中的不正之风,避免了“大处方”和医生乱开药情况的出现。通过其他对医院和医生业绩的考核奖惩方式,医生们将会把更多精力用于提高医疗和服务水平。“这些影响,将是潜移默化的。患者得到的好处,也将是长期的。”
药商找医院追欠款
这场改革,显然已经让诸多药品销售企业“坐不住”。
韩肃告诉记者,过去药商们要和医院尤其是大型医院搞好关系。这么多年里,医院暂时拖欠药品销售企业药款,以保障医院流动资金的储备,也不是个新鲜事。“‘医药分开’的改革,对药商产生巨大冲击,首先就表现在药商纷纷要求医院清还拖欠的药款。”韩肃局长告诉记者,“医药分开”后,医院“不卖药”了,药商们和医院没有生意做了,那么他们当然急着追回欠款。“有几家公司甚至想通过法律途径,冻结医院的银行账户。”
而今年1月24日公布的“芜湖市范围内行贿企业黑名单”,芜湖明洋医药公司、黄山徽州医药公司、安徽国润医药公司、安徽华源医药公司等4家医药公司榜上有名。
药商,和合作多年的医院“撕破了脸皮”。但他们对于改革的反应还不仅仅如此。王海燕告诉记者,当药商们明白,那个仅仅依靠与医院建立良好关系就能卖药的时代过去后,他们也开始主动营造形象。
王海燕告诉记者一个例子。春节前的大雪天,芜湖市一家规模较小的医院急需少量急救用药,和药品管理中心联系。当药管中心拨通一家医药销售公司的电话后,公司负责人立即安排人员送药到医院。“5盒药,总价才18元。大雪天,那家公司送药上门,打车花了100多元。”事后那家公司的负责人说,他们之所以愿意做这样的“亏本生意”,就是希望通过优质的服务“表现”自己,为今后的招标和销售工作作积累。
芜湖市卫生局局长韩肃表示,医药不分开,就难以斩断药商和医院、医生之间的利益链条。现在药品由药管中心统一、公开招标,药商凭借实力、价格和服务说话,不必再为“搞关系”花费精力和金钱,所以“这项改革对于药商而言其实也是一件好事”。
能否有效杜绝腐败?
2007年11月,芜湖市第二医院原骨科主任因收受医疗器械厂家回扣,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此前,芜湖市第三人民医院原院长蔡某因受贿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少数医院业务骨干频繁“出事”,暴露出药品采购环节中的制度不完善和漏洞,这是芜湖市委、市政府决心“医药分开”、从源头上防止腐败产生的动机之一。但如何防范药管中心变成一个新的垄断机构,又成了大家关心的问题。
“我们开设的举报电话开通两个月以来,尚未收到一个举报电话。”王海燕对记者说。为了加强监督管理,药管中心实行“三权分设”,即药品购销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分属3个不同的部门,互相制约。例如,监督权就由监察局牵头,由纠风办、物价、药监、卫生等部门参加的医疗机构“医药分开、药品统一管理”监督委员会,同时设立了举报电话。“每核实一起,我们将给举报人500元的奖励。”
医药分开后,切断了医生和药商的直接联系,那么,药管中心派驻在各医院的人员(基本上是医院原有药房的工作人员)就成了医生和药商联系的“纽带”。王海燕介绍说,为了防止医生与原来药房的“老同事”勾结,他们实行轮岗制,即不同的配送中心人员在不同的医院轮流,防止“老同事”太亲近。“同时,我们每个月对每种药品进行统计,一旦发现异常,就立刻调查。”(宫礼 陈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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