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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合肥一单位退休干部刘大爷拿着自己的省直医保卡(省医保中心发放)来到市内一家眼病专科医院求治,结果发现这家医院只有合肥市医保中心发放的卡可以使用,他感觉十分不解。“我是合肥市人,为什么我的医保卡就不能用?”刘大爷说。
据刘大爷介绍,2月16日,他来到合肥市普瑞眼科医院看眼病,结果医生告诉他,省直医保卡在该院不能使用,如果要治疗,必须付现款。这让刘大爷很不理解,因为一年前,他曾在另一家眼病专科医院动过一次手术,用的就是这张医保卡,没想到这一次却在这家医院被“卡”住了。
按说,刘大爷的医保卡是可以在市内几家大医院就诊,但是刘大爷说,2007年元月份他曾到市内一家大医院看过,交了600元门坎费,住了5天院,医保卡报销了4000多元,结果出院时自己还要掏1500多元钱。“我是退休老人,没有多少经济来源,到小一点的医院看可以省点钱。”刘大爷说,不光这一件事,其实还有一件事情让他不明白,去年12月份,他因冠心病到一家大医院就诊,没住院,只是按处方拿药,结果医院也叫他交300元门坎费,不然就不给报销。
省医保管理中心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有的医疗单位只能用市属医保卡,而不能用省直医保卡,是因为这部分医疗单位是合肥市医保中心协议定点医院,和省医保中心没有协议定点关系。按照相关规定,年度内在3级甲等医疗单位持医保卡就诊第一次,收取600元门坎费,第二次为300元,3次以上就不用任何费用。有关规定要求特病(八大病)门诊取药按医保卡的二次使用标准收取,而事实上这300元由病人垫付,多出的部分就可以报销。(刘克丹、周德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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