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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我市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保障水平,全市共有106464人次获得各类补偿1642.82万元。参合农民受益面达35.98%。
自2003年铜陵县被列入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首批试点县行列之后,我市全力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05年,通过自身努力,实施市辖区及开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而在省内率先实现全市覆盖目标。2007年,我市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市政府印发了《推进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意见》,同时,将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0元,农民参保10元标准保持不变,增强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能力。此外,我市还根据实际,把市辖区参合年度调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方便合作医疗各项工作的开展。2007年,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为91.35%,参合农民达295942人,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80%参合率的目标。我市还出台办法,资金管理实行独立建账、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严格执行“政策公开、程序透明、支付到人”的阳光操作办法。同时,加强了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定《定点医疗机构考核细则》和《单病种限价管理通知》,开展住院病历审查,实施符合条件参合农民免费体检。(记者 陈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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