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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大”以来安徽省建设工作

    自2002年11月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以来,在安徽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建设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实现安徽奋力崛起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建设工作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坚持以城乡规划为龙头,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居环境建设为重点,促进工业化、城镇化协调发展,为"双轮驱动"安徽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基础和有力支撑。"十五"计划确定的各项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十一五"开局出色,成效显著,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城镇化健康快速发展,城市面貌日新月异

    (一)以城乡规划为龙头,引导全省城镇化健康快速发展。

    2002年以来,全省建设系统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宏观调控功能,通过实施《安徽省城镇化发展纲要(2001-2010)》、《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1995-2010年)》及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促进了我省区域统筹协调发展,科学引导城市建设,提高城市社会服务水平,推动了工业化进程,适应并促进了城镇化加快发展。2006年,安徽省被建设部列为中部地区区域统筹协调发展唯一试点省份。2006年,建设部牵头编制的长三角城镇群规划在空间布局上,由"2+1"(江苏、浙江、上海)变为"3+1"(江苏、浙江、安徽、上海),安徽融入长三角,实施东向战略取得实质性进展。全省城镇化水平从2002年的30.7%提高到2006年的37.1%,年均提高1.6个百分点,是建国以来全省城镇化发展最快的时期。

    (二)全省城市建设投资快速增长,城市基础设施水平显著提高。

    2002年至2006年5年间,全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累计完成投资658.24亿元,年均增幅30%,保持较高增长速度。一批影响较大的城市道路、沿淮和巢湖流域城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西气东输"天然气利用等城市基础设施和环境设施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城市基础设施指标水平显著提高。至2006年底,设市城市用水普及率94.83%、燃气普及率79.9%、每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达8.09 标台、人均道路面积达13.23平方米、污水处理率达57.56%、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3.1%,与2002年相比分别增长了15.16%、17.48%、2.02%、4.4%、11.7%和7.47%。设施总量和人均拥有量接近、有的还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较好地满足了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求。

    (三)城市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提升,城镇居民生活品质有了较大改善。

    继合肥市、马鞍山市之后,安庆市、黄山市、淮北市被建设部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合肥、六安、马鞍山3个城市荣获"中国人居环境奖(水环境治理优秀范例城市)";马鞍山雨山湖治理及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芜湖市城市绿化及生态环境建设、铜陵市大通镇移民建镇、合肥市环城水系治理、六安市淠河总干渠城区段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淮南市毛集镇生态环境建设项目、淮北市沉陷区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黄山市南滨江滨水景观综合整治项目等8个项目荣获"中国城市人居环境范例奖";合肥市被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命名为全国节水型城市;合肥市环城公园景观照明荣获建设部首批"十大绿色照明示范工程"称号;合肥市荣获首批11个"全国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示范城市"。

    (四)全省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成效显著,城市管理机制不断创新。

    打破垄断,开放市场,积极稳妥推进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先后有德国柏林水务、北京首创、香港中华煤气、中国燃气、新奥燃气、香港白马、香港新福利、深圳水务、南京中北巴士集团、安徽丰原、安徽水利、安徽国祯等境内外上市公司、投资集团和民营企业分别采取独资、合资、BOT、TOT等方式,投资我省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燃气、公交等市政公用工程的建设和运营。全省45%以上的供水、80%以上的燃气、40%以上的污水处理和50%以上的公交企业战略投资者开展了合资合作经营,共计引进境内外资金近25亿元人民币,盘活有效资产30亿元人民币。

    积极推动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工作。将数字城管作为创新举措,拓展效能建设新内容。采取分步试点、积极引导、逐步全面展开的形式,推动城市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促进政府管理资源的整合,实现城市管理工作重心前移。经积极争取,合肥市、淮北市、铜陵市、芜湖市和黄山市等5个城市列入建设部第三批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城市,率先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网络平台,示范带动,逐步推广。

    二、住宅与房地产业快速发展,住房小康迈上新台阶

    十六大以来,全省住宅与房地产业持续快速发展,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就,已成为我省国民经济一个重要的支柱产业。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住宅建设结构调整步伐进一步加快,城镇居民居住条件大大改善,居住水平已经成为城镇居民生活达到小康的重要标志之一。

    (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为住宅与房地产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十六大以来,通过进一步落实房改政策,积极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强化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和使用,建立了以市场配置资源为基础的城镇住房分配新机制,个人住房消费成为住房消费市场主体。全省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势头良好,资金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07年6月底,全省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总额397.4亿元,较2002年底增加310亿元,增长3.6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发展迅速,贷款数额实现跨越式增长,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改善职工住房条件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截至2007年6月底,全省累计为21.5万户职工家庭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82.8亿元,较2002年底增加165.8亿元,增长9.8倍。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总体较好,资金使用效率逐年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日益发挥。截至2007年6月底,全省住房公积金使用率达到70%,运用率54%,存贷比为51%,分别较2002年底增加22%、26%、30%。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截至2007年6月底,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累计提取廉租住房补充资金1.52亿元,较2002年底增加1.29亿元,增长5.6倍,为我省廉租住房制度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房地产开发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住宅建设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突出。    

    自2002-2006年,安徽房地产开发累计完成投资1828亿元,2006年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637亿元,比2002年141亿元增长了3.5倍,其中2006年城镇房地产开发投资约占当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18 %。十六大以来,城镇竣工商品住房7926万平方米,房地产开发中普通住宅投资比例基本占到80%以上,竣工经济适用住房700多万平方米。 

    (三)住房综合质量全面提升,居住水平大幅度提高。 

    十六大以来,随着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全省通过危改、康居示范工程、生态住宅小区等建设,住宅的工程质量、功能质量和环境质量都有大幅度提高。十六大以来,全省新交付使用2万平方米以上房地产综合开发的住宅小区近2000多个。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对全省2350户城镇居民家庭抽样调查显示:截至2007年3月末,我省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增加到30.7平方米。目前城镇平均每户拥有住房90平方米,三居室以上结构占41%,住房私有化率达到93%,另有13%的城镇家庭拥有两套以上住房,城镇居民居住条件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对照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任务,我省城镇居民住房面积已经达到人均30平方米的全面小康社会目标。 

    (四)市场体系日趋成熟,行业规模迅速扩大。 

    在政府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引导下,房地产市场日趋成熟,逐步从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过渡,步入平稳发展期,商品房空置率基本保持在合理范畴,住房市场价格增幅基本稳定;房地产开发行为也逐步趋于规范,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为前提的开发理念逐步建立。十六大以来,房地产行业规模迅速扩大,企业呈多元化发展。截止2006年底,全省各类房地产企业已发展到5000多家,其中非国有房地产企业近400家,从业人员近  10多万人。 

    (五)物业管理发展迅速,整体水平逐步提高。 

    十六大以来,物业管理成为一个发展较为迅速的行业。新建住宅小区基本实行物业管理体制,一些旧住宅小区通过改造开始大力推行物业管理,2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面达81%以上。通过物业管理"等级服务、等级收费"的规范化服务建设和市场竞争机制的推行,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三、村镇规划建设迈出新步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效推进

    (一)小城镇建设步伐加快。

    到2006年底,全省共有县城以下建制镇861个,乡政府所在地集镇463个,省中心建制镇200个,重点中心镇63个,全国重点镇91个。

    1、小城镇规划逐步完善,为小城镇发展奠定了基础。小城镇规划调整完善的进度加快,到2006年底,我省小城镇规划调整完善比率达到75%,其中省中心镇规划编制调整完善比率达到95%。2005年,我省200个中心镇地形图测绘工作全部完成。

    2、小城镇建设投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2006年全省小城镇建设投入135亿元,比2002年提高140%。小城镇建设的资金投入结构也发生了变化,民间资金的投入比重增加到25%。投入的增加,加快了小城镇建设步伐,2006年底,全省小城镇建成区面积2489平方公里,是2002年的1.5 倍。80%的小城镇通上了自来水,建成区自来水普及率达63%。小城镇道路铺装率达76%以上, 比2002年提高18个百分点。小城镇镇区绿化覆盖率达21.7%。小城镇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增强了小城镇的综合服务功能,改善了小城镇生产、生活环境。

    3、小城镇的辐射带动作用增强,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带动了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促进了财政收入的增加。到2006年底,乡镇企业在小城镇的聚集率达76.2%,比2002年提高13个百分点。全省200个中心镇镇均财政收入达1431万元,比2002年增加66.4%。二是带动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了农民增收。2006年,全省小城镇镇区农民人均纯收入4060元,比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高1091元。三是带动了农村市场建设,促进了农村经济繁荣。全省小城镇承载着大小规模不等的综合市场从2002年的1821个增加到2368个,专业市场从2002年的1031个增加到1428个。市场成交额从2002年905.15亿元增加到2006年底的1563.99亿元。四是促进了城镇化水平提高。截至2006年底,我省小城镇人口达到1331万人,比2002年增加210万人。近五年,我省200个中心镇共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102万人,促进了我省城镇化进程水平的提高。五是小城镇影响力增强。十六大以来,我省各地涌现出当涂县博望镇、黄山市黄山区汤口镇、天长市秦栏镇、亳州市古井镇等一批经济发展快、建设规模大、地方特色浓郁、辐射能力强的小城镇。目前,我省有5个省中心镇被列为全国小城镇建设示范镇,小城镇建设在全国的影响力增强。

    (二)农房建设水平显著提高。

    为加快农房建设发展,提高农民居住水平,安徽省建设厅提出了"统一规划、相对集中"的农房建设方针。在具体实施中,确保了规划的落实,改变了我省农房建设分散、随意的现状,有效地节约了土地,促进了农房建设的可持续发展。2002年以来,我省农村新建住宅建筑面积每年在3500万平方米以上,每年有近4%的农户搬入新居。村庄住宅人均建筑面积由2002年的23.86平方米提高到2006年底的26.12平方米。楼房的比例由2002年21.7 %提高到2006年35 %。安徽省建设厅组织编制的《安徽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住房图集》的推广使用,为我省农房建设水平的提高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一大批既"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又安全、美观、适用、环保的新型农宅逐步在江淮大地"崛起"。

    (三)村庄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2006年,我省实施新农村建设"千村百镇示范工程"。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安徽省建设厅把村庄整治工作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突破口,认真抓好新农村建设工作。

    1、加强村庄规划工作。2006年底,我省村庄布点规划任务全部完成,"千村百镇"示范工程125个镇的规划编制调整完善比率达到100%,1135个示范村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全部完成。全省村庄布点规划的完成,对于完善全省的村镇体系,优化村庄布局,促进村庄适度集聚和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促进全省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起到积极作用。2007年,重点开展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确定了村庄整治规划编制的原则和基本要求。通过对村与村道路交通、电力、电信、有线电视、学校医院、文化站等进行科学规划,合理配置资源,促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资源共享和向周边农村的辐射,为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具体指导,为改变村容镇貌和改善人居环境奠定基础。

    2、积极开展村庄整治工作。安徽省建设厅从广大农民最迫切需要解决的村庄环境整治入手,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改善农村的卫生面貌,改善农村的人居环境。以"千村百镇"示范村镇的村庄整治工作为重点,把农房、基础设施和村容环境的整治作为村庄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相关技术要点,明确村庄整治目标,即:让农民群众能走平坦路、喝干净水、上卫生厕、住整洁房。在村庄整治过程中,安徽省建设厅坚持规划先行、分类指导、典型引路、政府主导、农民自愿的原则,积极推进村庄整治工作。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上半年,全省整治村庄道路8万公里,清运垃圾、残土90万吨,清理柴草、粪堆9万多处,治理池塘1万多个,整治乱搭乱建13万平方米。 

    四、建筑业完成产值突破1000亿元大关,支柱产业地位进一步增强

    建筑业产值突破1000亿元,实现翻番。2002年全省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下同)完成建筑业总产值528.23亿元,到2006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139亿元,排居全国第14位,比2002翻了一番。2002年全省建筑业企业完成房屋建筑施工面积0.63亿平方米,到2006年完成房屋竣工面积1.2亿平方米,比2002年翻了一番。建筑业增加值快速增长。2002年全省建筑业增加值261.7亿元,占全省GDP7.4%,到2006年全省建筑业增加值455.5亿元,占全省GDP7.5%。建筑业规模不断扩大。全省建筑业企业总计3368家。其中,施工总承包特级3家,一级57家,二级320家,三级845家,总计1225家。建筑业从业人员168万人,其中劳务输出人员66万人。建筑业税收及对地方财政的贡献率不断提高。2006年建筑业实现利税61.4亿元,比2002年增长1.2倍。全省涌现出一批建筑业龙头企业,其中,中铁四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筑业总产值达到45.56亿元,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筑业总产值达到28.03亿元,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第六建筑工程公司建筑业总产值达到25.69亿元,中国第十七冶金建设公司建筑业总产值达到24.79亿元,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公司建筑业总产值达到22.99亿元。

    五、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出色完成,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

    自2003年底国务院提出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以来,安徽省建设厅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企业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经过三年的努力,我省已基本解决了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上项目的清欠工作。作为全国经济欠发达省份,清欠工作能够取得这样的成绩来之不易,得到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充分肯定。

    网上显示,我省2003年底以前,企业申报的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总额28.74亿元,其中政府投资项目拖欠13.17亿元,拖欠农民工工资9.33亿元,其中2003年以前拖欠6.22亿元,2003年当年拖欠3.11亿元。目前,我省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总解决金额达28.50亿元,解决比率99.16%,其中政府投资项目偿付13.17亿元,偿付率100%,实现了政府投资项目零拖欠目标。农民工工资问题于2005年春节前基本解决,并在全省范围内初步建立起了防止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

    (一)严格项目立项、施工许可证发放管理。

    严格项目立项,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对没有资金来源或建设资金不落实的,一律不批准立项。对政府投资的经营性工程项目,严格执行项目资本金制度。严格施工许可证发放,加强资金监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核发施工许可证时,严格核验项目 业主提供的资金落实证明、专户资金证明。对不能提供建设资金落实证明的,一律不办理施工许可证。

    (二)健全市场信用制度,完善失信惩戒机制。

    从2004年起,按工程建设项目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市、县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信用档案;省有关主管部门 负责建立水利、交通、电力、通信等专业工程和省重点工程项目信用档案,由省建设厅、省劳动保障厅分别汇总,实行全省联网和网上发布。省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向有关方面通报不良信用记录。通过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有些市制定了严格的惩戒措施,对恶意拖欠企业给予不良记录,要求限期整改,并通过媒体进行通报,一定期限内不准在本地区承建工程的处罚措施。

    (三)建立劳务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全省17个市都按照省建设厅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制定的《安徽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暂行办法》要求,建立劳务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从项目资本金中转存工程造价的2%作为支付保障金。实行了竣工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公示制度,不进行公示的,不予办理工程竣工备案,确保不发生新的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并按照"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规范一起"的原则,处理农民工工资投诉。

    进一步完善建筑企业劳务分包制度,省建设厅制定了"用三年时间建立全省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基本杜绝"包工头"用工" 的工作目标,引导建筑业企业使用劳务企业进行工程分包施工。同时加强对劳务企业的管理,规范其用工行为,并要求总承包企业对劳务企业的工资支付情况实施监督,使农民工能及时拿到工资,从根本上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四)实行建设项目按形象进度支付办法。

    对新开工工程实行建设项目按形象进度支付、分阶段结算工程款制度。房屋建筑工程结算阶段分为基础阶段、 主体阶段、装饰阶段和竣工阶段;其他工程由承发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每阶段工作完成并结清工程款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工程的施工。凡未按合同约定的形象进度支付、分阶段结清工程款,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建设资金不落实、不具备施工条件,以欺骗手段取得施工许可,建设及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依法撤销施工许可证。有的市对在建工程实施严格监控,严格跟踪审计,确保工程款按月结算。

    (五)规范争议解决途径。全省建立了规范的争议解决途径。对决算有争议的,建设单位可在决算报告签收之日起1个月内与工程总承包企业协商解决,也可交由工程造价中介机构审定或由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申请仲裁。工程造价中介机构应当根据工程规模约定合理审结期限,但不得超过工程竣工验收之日6 个月。

    (六)建立定期监督检查制度。

    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单独或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在建工程的工程款支付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定期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工程款支付凭证确保不发生虚报作假等行为。通过检查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检查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对问题较为严重的,予以曝光处理。

    2004年3月,我省就实现了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数据的网上传递、汇集和发布,发挥了网站作为公众传媒的监督作用。通过省建筑管理信息网对各市的施工许可证的发放情况进行监控,有效防止了有拖欠记录的建设单位开工新项目。

    六、率先创立首席代表制,机关效能建设成效显著

    2006年,安徽省建设厅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的破冰之举,大力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在省直机关率先创立驻省政务中心窗口首席代表制,实现行政审批效率大提速,奏响了从提高效率到加强能力到改进作风的"三部曲",机关效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2006年5月26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栏目以安徽省建设厅为典型,对省直机关实施首席代表制后带来的审批效率的提高、行政服务对象满意度的提高、政府职能的转变等成效进行了重点报道,并采访了省建设厅首席代表和到省建设厅窗口办事的企业代表,新闻报道以省建设厅政务中心窗口和厅机关办公环境为主画面,在厅机关引起强烈反响。

    (一)主要做法。

    推行窗口首席代表制。形象地比喻就是,把"看门诊"变为"看急诊",门诊得先挂号,然后排队看病,而急诊则随到随看。为此,省建设厅授予驻政务中心窗口负责人三项权力:一是"即办权"。即对10多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由过去的"承诺件"变为"即办件",现场办结。二是"受理权"。即对30多项(含子项)行政审批事项可以当场决定能否受理,改变过去那种由处室经三四天时间研究后才决定是否受理的状况。三是"协调权"。即首席代表可以组织、协调相关处室一起"会诊"相关的审批,联办有关许可。为了保证"三项权力"的落实,省建设厅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将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放进窗口。根据省政府要求,今年省建设厅对原审批项目再次进行了清理,最终取消了3项,下放了10项,改变管理方式1项。之后,省建设厅将省政府核准后的27项行政审批项目、5项非行政许可项目,以及原有的2项便民服务项目,从6月1日起,全部放进政务中心窗口,机关有关处室不再受理。 

    2、确立窗口负责人首席代表身份。省建设厅专门发文,明确窗口负责人即为厅首席代表,可以厅名义履行行政审批职权,受理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经过一段时间的试运行,7月25日,省建设厅向窗口负责人正式颁发了首席代表证书。

    3、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省建设厅发文废止了由原处室保留的8个审批专用章,规定行政审批事项中除企业资质证书等必须盖厅行政公章的,其余均使用"安徽省建设厅行政审批专用章",由窗口负责办理。

    4、"前后方"协调配合。为了保证所有审批事项进中心后,"前后方"能无缝对接,省建设厅要求有关处室同志以办事者身份到窗口实地体验办事程序和流程,查找累赘环节,然后规范和优化行政审批事项的"八公开"规定,及时对窗口技术交底。厅效能办多次召集有关处室和窗口负责人面对面会商,逐项解决对接事宜,保证窗口提供准确高效的服务。

    (二)取得的成效。

    1、促进了政府部门职能转变。全省建设工作涉及面广,与百姓生活、公共利益密切相关。过去40多项行政审批,分散在6个处室,有关处室是门庭若市,厅大院是车水马龙,处室人员疲于应付,甚至借人做事。实施窗口首席代表制后,有的处室开始变的冷冷清清,厅大院变的秩序井然,一些同志也产生了"没了事做,该解散了"的埋怨情绪。厅里因势利导,引导干部转变政府职能,将时间和精力从忙于审批事务转到提高结合安徽实际有效贯彻国家和省重大方针政策的水平上来。如围绕东向发展战略、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镇化等重点工作,由分管厅领导牵头组织开展六大建设工作专题调研,鼓励干部在职学习培训等,不仅提高了干部的能力和素质,而且创新了工作思路。政府职能如此一变,机关干部又感到有些"忙不过来",着力提高对全省建设工作的指导、服务和监督水平。

    2、提高了办事效率。窗口之变,带来了行政审批的新气象。2006年,厅政务中心窗口现场办结率达77%,比上年提高20个百分点,高出省政务中心平均办结率32个百分点;承诺件办结率100%,平均提速40%;群众满意率为100%,受到省政务中心、行政服务对象的广泛好评,成为省政务中心的"优秀窗口"。省政府和省效能办对窗口首席代表制给予了充分肯定,作为典型经验在全省推广,并写入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

    3、改进了机关作风。首席代表制的实施,优化了行政审批流程,增强了干部的服务意识,改进了机关作风,杜绝了"暗箱操作",使基层和群众直接体验到了厅机关效能建设的成效。上半年,省建设厅窗口工作按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达到100%。

    今年,全省建设系统将深入开展落实科学发展观大讨论,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全省建设工作重点,统一思想、努力工作,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关注民生、确保稳定,促进全省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争取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网宣)
来源:人民网安徽视窗     
创建时间:2007年9月04日16:3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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