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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安徽视窗7月16日讯 6月12日,长丰县双墩镇吴店中学发生两学生争打一学生意外死亡的突发事件,目前事件已基本平息,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受到严肃处理。当值课堂老师杨经贵被停职检查,赔偿10万元;吴店中学校长万其虎被记大过处分,同时被免除校长职务;死者家属获赔20.5万元。
两学生课堂上打架一人意外死亡
2008年6月12日上午,吴店中学七(2)班第4节是地理课,授课老师是杨经贵。上课十多分钟,杨老师面对黑板写字时,杨涛和同座位陈康同学相互推打到一起。杨老师发现后批评道:“你们要是有劲,下课到操场上去打”。随后其他同学将他俩拉开。
杨涛回到座位后,坐立不稳。杨老师便叫三位同学送他到附近的吴店卫生院治疗。杨涛病情严重,被送往双墩医院。双墩医院医生检查后要求立即转院,杨涛很快被送往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30分钟后杨涛同学经抢救无效死亡。
杨经贵被停职检查 校长被免职
事发后,长丰县教育局要求吴店中学立即成立善后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稳定死者亲属情绪,保障学校正常秩序。
调查认为,杨涛死亡的原因虽初步认定为非暴力致死,但杨经贵老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有三条错误事实:一是在课堂教学管理中没能认真维护教学秩序和严肃课堂纪律;二是在课堂上学生发生争打时,没有及时有效进行制止;三是没有亲自护送杨涛到医院进行救治,在爱好和关心学生方面有失职行为。吴店中学领导班子虽然在学校管理中不够到位,督查不力,个别教师安全意识不强,造成学生意外死亡的严重后果,对此学校领导班子负有重要责任,校长负主要责任。
决定对在课堂教学管理中有失职行为的杨经贵老师予以行政记大过处分,同时调离教学岗位;对学校管理负主要责任的校长方万虎予以行政记大过处分,同时免去其校长职务。
死者家属获赔20.5万元
6月20日,协调小组与杨涛亲属代表共同协商处理此事,并最终达成一致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陈康监护人陈长斌、授课教师杨经贵、吴店中学共同补偿杨涛死亡各项经费20.5万元。
其中,打架另一当事人陈康承担费用的50%,即10万元,因其家庭困难,实际承担3万元;授课教师杨经贵承担补偿费用10万元;吴店中学承担补偿费用7.5万元。
6月27日,杨涛亲属写了领款收据和保证书,表示不再追究此事。
至此,杨涛意外死亡事件得到平息。
另据了解,长丰县教育局将教师履行安全责任工作情况列为教师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同,直接与教师的评先、评优、晋职、晋级挂钩。从7月下旬开始,利用3个月时间,在教育系统开展教师作风整顿活动。(郭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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