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税费政策,有关部门正探索 “立法还在研究进程中” “彤彤屋”案涉及的电子商务纳税问题,引起多方关注,如何加强立法、规范管理,成为热点。一些专家认为,在当前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情况下,电子商务纳税问题需要有关部门在宽松环境下“积极研究,冷静处理,谨慎管理”。
“相关部门早已在关注电子商务的税费问题,只是因其重大性复杂性,目前尚在研究进程中。”中国电子学会电子商务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梅绍祖教授向记者介绍,国办早在2005年就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提出要“加快研究制定电子商务税费优惠政策,加强电子商务税费管理”……
网络交易税收征管,相关专家有话说 “目前应按现行税法缴纳” 在最近由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和中科院财贸研究所召开的“十一五”期间电子商务环境建设专家研讨会上,专家对此案也进行了探讨。
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电子商务专家委员会副主任王汝林认为,依法纳税是每个企业和公民的义务,加强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势在必行,关键在于何时收,如何收,收多少。
王汝林认为,对于企业卖家,由于他在线下本身就是一个企业实体,电子商务不过是给他提供了新的销售平台,因此,在没有专门针对电子商务税法出台之前,企业卖家应该按照国家现行的税法按时足额纳税。对个人网上交易,关键是“如何收”的问题。
“当前技术上的复杂性使得对电子商务交易行为中C2C(个人对个人)的有效监管变得难度很大。”梅绍祖认为,解决“如何收”的重点是管理技术的提高,“C2C具有交易量大、次数频繁、监管成本高、交易主体动态化等特点,这些都对当前管理形成挑战。”
[全文] 如果你在从事网上商品交易却还没纳税,那可要当心——或许你已经违法了!
7月中旬,“全国首例上海网商偷税案”在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张某因在网上开店却未交税费,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6万元。
一石激起千层浪。这一具有标志意义的司法判决,立即在电子商务行业掀起波澜,并引发了业界的一连串疑问:网商究竟有无纳税义务?采取何种纳税方式?如何监管?
为解答这些问题,记者近日走访了有关部门、业内专家和法律界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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