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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城“二手房”买卖投诉剧增
相关部门提醒消费者:要选择资质好的大公司

    昨天,合肥市经纪人协会公布了二手房投诉情况,随着近来合肥市二手房房价上涨,引发的投诉也增加不少。据统计,今年5至7月,该协会受理因二手房买卖引发的投诉10件,比今年前四个月上升了一倍多。

    从本期的投诉情况看,中介公司采取的方法主要有:发布虚假信息,部分中介为尽快成交赚取中介费,往往向买房人隐瞒房龄、房屋权属、位置等实际信息,进而在购房过程中引发纠纷。

    利用消费者身份,中介贴“免中介买房”广告套低价房源。孔先生急等用钱,便准备将房子卖了。他在家附近见到一则“免中介买房”的广告,就按照上面的电话号码与其联系,结果对方是一家房地产经纪公司的业务员,原是“中介员工利用这种手段骗房源”。

    发布不实信息,引发买房户不满。吴女士通过中介公司购买沿街商铺一套,在签订协议后,吴女士却发现广告与事实相差很大,房门宽度不够,商铺并不沿街,是小区的内部建筑,吴女士十余次与中介公司交涉,却得不到满意的答复。

    还有一种情况,中介公司明知规划却不告知消费者。张老太经某房产中介公司介绍,看中一套位于省城肥西路的二手房,并于5月底签订了合同,交付订金3000元,并约定如买方违约,不退还预订金。就在买卖双方正要办理过户手续前,张老太从该房所在地居民中获悉:因肥西路将拓宽,此房在拆迁范围,急忙告知中介公司,并提出未查明是否属拆迁房前,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接下来的几天,张老太经现场查看并到规划部门咨询,都确切表明该房在拆迁范围内。于是打算邀请中介公司到现场未果的情况下,并告知中介公司不能办理过户的理由,要求中止合同,但遭拒。

    合肥市经纪人协会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要谨慎。首先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资质的大公司,不要贪图便宜或方便选择一些不具资质的小公司。其次在签订合同前尽量了解房屋的真实状况,有条件的可以去房产部门查阅房屋的档案,而不要轻信广告宣传。第三,交易程序要合法,要通过正规渠道进行二手房交易并按实际价格缴纳税费,否则一旦发生纠纷,往往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张峰  孙昊) 
来源:《江淮晨报》     
创建时间:2007年7月17日8:24:29
(责任编辑:陈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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