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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城“住房保障热线”问答实录
11月20日,本报邀请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房改工作处王红同志、住宅建设处乐向东同志和合肥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发展中心工程项目科倪航科长作客本报,就合肥市住房保障方面的情况与读者进行交流。在两个小时的时间里,“住房保障热线”异常火爆,很多市民感叹电话很难打进。从咨询的问题看,大家最关心的还是经济适用房问题。经过整理,现摘录部分解答内容,以飨读者。
经济适用房篇
申请政策
问:我一家三口现在和公公住在一起,房子只有44.6平方米,能申请经济适用房吗?
答: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三个条件:家庭所有成员都必须是合肥市区户口;收入要符合合肥市公布的当年低收入家庭标准;住房面积要达到当年政府公布的住房困难标准,2005年合肥市住房困难标准为15平方米以下。由于经济适用房的申购是根据具体项目来确定申购政策的,每次的申购标准都会根据当年的情况有所调整。如果项目建成后,你自己先对照标准,如符合具体的政策,就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
问:我是包河区的居民,女婿是部队干部,每个月有3000多元的收入,女儿下岗没工作,能否申请经济适用房?
答: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其中一个条件为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市区居民户口,但你女婿的的户口尚在外地部队,且收入较高,故不能申请。
问:我在2005年的经济适用房申购时已经递交过申请材料了,如果滨湖的经济适用房对外销售,我还要重新登记吗?
答:需要重新申请,因为滨湖新区的经济适用房申购条件会有新标准,将依照新标准登记。不过,如果你的情况变化不大,有关材料可不需要重新递交。
问:申请经济适用房,提供的相关材料需要什么单位证明?
答:如果有单位,则需单位的证明,无单位则需在所属街道的证明。
问:我2005年已经申请过经济适用房,也符合政策,但当时没有摇上号,这次销售会重新摇号吗?
答:滨湖新区的经济适用房需要重新进行申购。如果购买的人多,还会重新进行摇号。祝你这次能够摇上。
问:我是肥东的,能否申请滨湖新区的经济适用房?
答:合肥市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只解决合肥市区低收入家庭居民的住房困难问题。三县居民不能申请滨湖新区的经济适用住房。
问:我有一套房子,但面积很小,能不能申请经济适用房?
答:有房的家庭也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但人均住房面积要符合政府公布的住房困难标准。
问:我家里有10口人,只有60平方米的住房。请问怎么申请经济适用房?
答:已经成家的子女,可以单独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经济适用住房。
问:儿子一家三口因为无房跟我们老两口住在一起,2005年合肥市推出经济适用房项目时,我们就曾经填表申请,但没有申请上,请问现在还可以继续申请吗?
答:目前经济适用房申请还未开始,等到开始后,你们的情况可以分开申请,即以你儿子一家三口进行申请。
问:请问劳模申请经济适用房,可以有所照顾吗?
答:应该是有照顾的,但现在具体政策还未出台。依据2005年的政策,当时最后是摇号确定,劳模可以提高中签率。
问:集体户口能否申请经济适用房?
答:只要是合肥市户口,并符合其它两个条件,集体户口也可以进行申请。
问:无房户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吗?
答: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具备三个条件。无房户实际是符合了其中一个条件,即“人均居住面积小于合肥市人均住房面积”,但还需要家庭年收入和户口这两个条件也符合方可申请。
问:一家三口现租住在原单位的公房,是否可申请经济适用房?如果可以申请,原单位已不存在了,是否影响申请?
答:租住公房属于有房户,但如果人均居住面积达到合肥市住房困难标准、家庭收入也符合条件,则可以进行申请。申请经济适用房并不在所属单位进行申请,因此原单位不存在,并不影响您的申请。
问:单身,能否申请经济适用房?
答:单身也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2005年规定年龄必须在35岁以上,今年的具体规定还未出台。
问:请问如果我达到了申请经济适用房的三个条件,进行申请是否一定能够申请到?
答:不一定,因为如果申购人大于房源数,则需要通过摇号等方式进行筛选,另外个人申请的住房面积还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核准,不是说申请多大就能住多大。
购买政策
问:滨湖新区的经济适用房怎么购买?
答:由于滨湖新区的经济适用房刚刚动工,现在还未达到销售条件,对该项目的销售政策也未出台。如果达到销售条件,具体销售政策会通过媒体对外发布。届时,如果符合申购条件,可以向合肥市经济适用房建设发展中心申请。
问: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下岗证吗?户口需要达到多少年?
答:不需要下岗证,户口方面具体的政策还未出来。如果达到销售条件时,销售政策会对外公布,请留意最新的政策。
问:购买经济适用房,收入怎样确定?
答:如果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出具收入证明,如果没有单位,则由街道或社居委对收入进行审核。
问:我们原来没有房子,申请经济适用房付过首付后,没有抵押怎样才能取得贷款?
答:贷款是以你现在购买的这套房子作抵押,按揭未还清前这套房子不能卖。
问:我看到有报道说,滨湖新区的经济适用房价格在2600元/平方米,是不是真的?
答:滨湖新区的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没有最终确定,到销售时由物价部门会同房地产部门进行审核,并对外公布。
问:我与丈夫都已下岗,现在上的是公益性岗位,不享受低保,一家三口住在20个平方米的小房子里,想申请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可以吗?
答:由于你不享受低保,因此不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但从你的条件看,基本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你可留意最新的政策,待滨湖新区经济适用房项目销售时到合肥经济适用房建设发展中心申请。
问:我一家三口住在包河区,家里的住房建筑面积不到40平方米。夫妻双方都下岗,房子是危旧房,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吗?申请经济适用房分区吗?
答:经济适用房申请不分区域,只要是合肥市市区户口就行了。由于新的经济适用房销售尚未出台,你能否申请还要等政策明确后看是否符合条件。如果你的房子经过鉴定是危旧房,符合危旧房改造政策,可通过危旧房改造政策改善住房条件。
问:购买经济适用房后,是否还有一些条件?
答:购买经济适用房不允许出租,5年内不准上市交易,5年后上市交易则需要向政府缴纳一定的收益。
问:经济适用房预付款比例是多少?
答:合肥市2005年开工建设的同和·民康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银行提供的按揭贷款需首付四成,即购房人首付不低于整个房款的40%,其余房款可按揭贷款。
问:我住在瑶海区,滨湖离我住的太远,小孩要上学,不方便,请问瑶海区什么时候有经济适用房?
答:由于涉及到土地的规划选址,瑶海区的经济适用房还在筹划中。如果项目确定后,会通过媒体对外发布。
廉租房篇
问:廉租房申请有年龄限制吗?
答:廉租住房申请需以家庭为单位,具体条件有三条:一是家庭成员均具有合肥市户口,且至少一名成员取得本市户口五年以上;二是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并且申请家庭必须领取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连续六个月以上;三是家庭现住房(自有住房或承租公房)人均使用面积6平方米以下;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符合上述条件的烈军属、劳动模范、残疾人家庭优先享受廉租住房政策。
单身人员如申请廉租住房,则有年龄限制,其中男性单身为40周岁以上,女性单身为35周岁以上。
问:合肥目前的廉租住房保障方式有哪几种?
答:合肥市目前的廉租住房形式只有一种,即为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目前滨湖新区正在建设部分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也会及时启动。
问:2007年合肥市的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是什么标准?
答:配租的面积标准是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0平方米,租金补贴的标准是每月每平方米7元,有房户要扣除原有房的面积进行差额补贴。
问:政府发放租金补贴时间是多长?
答:政府发放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时间为一年,具体时间是从当年的7月开始到第二年6月结束。
问:我的孩子已经22岁了,家里只有60平方米,能不能申请廉租房?如果孩子大了要结婚,可不可以以其名义申请经济适用房?
答:根据你所提供的实际情况,你的房子面积肯定超过廉租住房困难标准,不符合申请廉租房的标准。如果你孩子结婚后没有房子,你孩子对照具体条件后可单独申请经济适用房。
问:我从报纸上看到,滨湖新区建的有廉租房,请问怎样租?
答:由于这批廉租房尚在建设,具体的出租政策尚未出来。不过,由于数量有限,估计届时会根据申请家庭数量确定具体政策。如申请家庭超过供应套数,则需要摇号进行配租,老、弱、病、残等急需救助家庭可优先照顾。
问:我现在享受廉租房租金补贴,因为租的房子条件不好,想享受实物配租,请问怎么申请?
答:由于以前合肥市的廉租房政策实行的都是租金补贴政策,实物配租标准没有出台。而目前滨湖新区的廉租房才刚刚启动,如果你想申请实物配租,要等相关政策出来后再申请。
其它问题
问:我是住房困难户,请问可以享受到政府什么形式的住房保障政策?
答:目前合肥市的住房保障政策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经济适用房,供应对象主要为合肥市低收入且住房困难家庭,需要购买;另一种是廉租住房,供应对象主要为合肥市最低收入且住房困难家庭,政府向其发放一定的房租补贴。
问:我们现在住的房子是原单位的房改房,只有30多平方米,但现在原单位已经解体,土地使用证一直未办,请问是否要办?如果要办,单位已经解体,该怎么办?
答:最好还是要办的,办理土地使用证的相关费用也很少,办理时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可以找产权单位或者是从建管局档案馆调取.(伍静 孙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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