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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7月30日刊登《蒙城:如此环境,谁还敢去投资?》一文后,蒙城县县委、政府有关人员、徽之韵公司都先后来到本网说明情况,并将采取的措施回馈给本网,双方所说内容有些出入,本网将双方的观点一一记录并整理刊登。因为推墙事件并非矛盾焦点,焦点问题仍然是土地纠纷,记者还就此咨询了本网的法律顾问,把各方观点如实呈现给网友。
蒙城县回应“推墙事件”
《蒙城:如此环境,谁还敢去投资?》一文激起了强烈反响,蒙城县委、县政府获悉此事后立即成立了专项调查组,对该事件进行全面调查,并于近日将调查结果反馈到本网。
在该县的反馈报告中,蒙城县公安局就该事件发生具体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报告中写道:“2007年7月11日晚19时许,安徽徽之韵公司职工陈超报案称其公司在安民造纸厂对面(原茶板纸厂)经过竞拍购得的15亩土地,正在建设,但拉建的墙头被当地群众推倒100多米长。接到报案后,我局东关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及时赶到现场。现场已聚集数十名妇女和老人,情绪十分激动,推倒墙头72米长,并指责徽之韵有限公司的两个代表非法购买国有土地。工地上有十多名工人,手持铁锨、瓦刀,随时可能发生群殴事件,民警冷静处置,把情绪激动的妇女和老人劝回家,随后开展现场调查工作。”
此外,蒙城县城关镇政府在报告中还对徽之韵公司拥有原茶板纸厂院内15亩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性提出质疑,据蒙城县城关镇政府了解,徽之韵文化教育有限公司竞买该宗土地产权不清,没有取得合法的使用权,也没有按照蒙城县法院(2005)蒙执字第814号民事裁定书的相关规定,办理土地征用和土地出让手续。
蒙城县公安局的调查结果显示,徽之韵公司拍得的15亩土地系原茶板纸厂的仓库,而该茶板纸厂是1992年8月29日蒙城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征用蒙城县城关镇东关村万庄的土地(有原用地协议),此土地被茶板纸厂使用后,茶板纸厂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此土地仍为国有土地。茶板纸厂经营多年后因为污染问题被要求停产治理污染,由于茶板纸厂经费不足,技术跟不上,茶板纸厂停产。
破产后,原茶板纸厂欠中国农业银行蒙城支行60万元贷款无力偿还,农行申请蒙城县法院执行茶板纸厂偿还贷款。2006年6月13日法院委托佳德拍卖有限公司拍卖茶板纸厂这15亩土地,徽之韵公司以63万元的价格拍得该土地。但在蒙城县人民法院下发蒙城县法院(2005)蒙执字第814号民事裁定书30日内,徽之韵公司并没有按照要求到蒙城县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征用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有关税费。
由于徽之韵公司要在该块土地上建筑,原茶板纸厂的员工阻止其建筑,并反映到蒙城县城建委。2007年7月1日,蒙城县城建委对徽之韵公司的建设提出书面停工通知,徽之韵公司仍然继续拉墙头,导致了7月11日原纸板厂员工推倒徽之韵公司墙头事件的发生。
根据调查结果,经过请示上级业务部门,蒙城县公安局认为徽之韵公司的报案属于民事争议,不属于公安机关治安处罚范围。
投资商:我们很失望
“为办理土地证,我们前前后后往蒙城县土地局跑了十几趟,但结果只有一个,就是叫我们等着。”近日,蒙城“推墙事件”的当事人徽之韵公司投资者之一张某来到本网对事件的进展做出自己的解释, “作为一个商人,我不知道当地的法院和土地局之间有什么利害关系,但法院给我下达裁定书里的部分内容得不到落实,这使我很失望。”
张某告诉记者:“为这件事情我们也真是很恼火很着急,自从蒙城县法院给我下发了蒙城县法院(2005)蒙执字第814号民事裁定书后,公司驻蒙城办事处派人先后几次去蒙城土地局商讨办理土地证的事宜,其中几次都是我亲自去的,但土地局的答复是这块土地还没有进行评估,政府没有给出标准,所以土地证暂时还办不下来。当初在拍卖公司那里的评估结果也得不到土地局的认可,我们什么办法都想过了,但就是行不通。”
对于事件中原茶板厂股东朱某某“让出五米来换用路权”的要求,张某更是觉得匪夷所思,他拿出蒙城县法院审理此案的的卷宗说,当初这块地在征地时就包括了道路的补偿费用,路又不是你个人的,凭什么我要让出五米。
虽然蒙城县对该事件进行了调查和说明,但张某仍然对蒙城县的调查结果存有异议。“蒙城公安局的人说报案人陈超已经递交了书面撤案申请,可笑的是这个陈超我们公司的人都不认识,我们的报案人姓刘。”张某继续说,“还有就是蒙城县城建委对徽之韵公司的建设提出书面停工通知的事情,我们根本就没有收到这份通知。当初蒙城在招商中就告诉我们,他们对投资商实行的是绿色通道,进来后一切都由他们办好,就像到了家里一样方便,但事实并非如此,因为我们相信蒙城政府的承诺,所以在开工前没有向城建部门递交申请,只是向负责招商的人打了招呼,而且开工当天蒙城招商局的一位副局长也在场。”
“按照计划,本来公司要在10月份正式进行运营,但是现在的情况是无休止地拖着,公司也因此蒙受了损失。”张某说:“法院叫我们去找土地局办证,如果不办就对其提起行政诉讼,我们不想惹麻烦,现在要么就干下去,要么我们卷铺盖走人。”
律师观点
蒙城“推墙事件”中双方的“口水战”逐步升级,愈演愈烈。但焦点总是围绕着那15亩土地办理土地证的问题,为此记者咨询了本网法律顾问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邵勇律师。邵勇律师对此类纠纷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企业在投资过程中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在购买拍卖的土地时首先就要和当地的法院、土地部门协调好,土地证怎么办理,土地出让金缴纳多少都需要进行事前的沟通,因为现在法院拍卖土地和土地局拍卖土地都需要由评估公司进行评估,但究竟由哪一方找的评估公司来评估,这里面就有一定的利益关系,协调不好就容易出现互相不认帐的事情,所以要特别谨慎。”
另外,不少地方对投资商的一站式服务也存在水分,企业需要有自主意识,邵勇律师告诉记者:“虽然地方政府对投资商相当重视,但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仍然需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法律要求办理相关手续,避免纠纷的出现,徽之韵公司在开工前应该主动向当地城建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取得合法的建设权再动工建设,受到损失后才能掌握主动权。”(银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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