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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原合肥市医药公司集资建房问题
(本栏所发稿件均系来函照登,并不代表人民网及人民网安徽视窗观点)

人民网安徽视窗:

    看到贵网刊登在百姓投诉栏目中的投诉信《原合肥市医药公司职工反映集资建房问题》,合肥市医药公司认为反映该问题的职工可能还是对集资建房的有关政策和程序不太了解,虽经多次不同途经的沟通,还是有个别职工不是很清楚,在此我们将整个集资建房的过程及有关情况再次通过媒体作出说明。

                                            合肥市医药公司集资建房的情况说明

    合肥市医药公司本着为职工多做实事的原则,解决职工的住房困难,经过公司申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在单位自用的国拨土地上为职工建住房,于2002年按合房改组字[99]2号文件精神在史河路全额集资兴建2#、3#职工住宅楼。2002年元月,合肥市医药公司七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集资建房实施细则》,3月经市房改[2002]54、55号文批复同意集资兴建两幢(72套)住宅楼后,由公司成立的集资建房领导小组成员按照职代会通过的《实施细则》评分标准,给要求参加集资建房的职工打分并张榜公布参加集资建房职工的人员名单。同年11月份向分配到住房的职工预收集资建房款,预收标准为:享受80㎡部分按800元/㎡,超标部分按1400元/㎡,并注明此为暂估价,最终以实际成本价(80㎡内)和届时评估价(超标面积)为准。合计予收款为791.60万元(72户),并于2002年12月按房改文件规定(550元/㎡)转入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指定帐号,合计资金400.62万元。同时与72户职工分别签定了《集资建房协议》,并由72户职工选举产生了3位代表全程参与集资建房。

    2002年12月,我公司取得了《规划许可证》并按招投标方式确定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经过14个月的建设,于2004年元月顺利通过市建管局竣工验收,随后进行了配套设施(水、电、气)建设,当月由市三维测绘公司出具了房地产测绘报告。

    2004年4月26日,职工领取了新房钥匙。

    2004年5月,我公司取得建管局竣工验收备案表。

    2004年6月,由安徽科源工程咨询公司(工程造价甲级资质)得出工程造价审计结果为543.02元/㎡,加上前期大配套工程费用59.15元/㎡,合计成本价为602.17元/㎡(不含水、电、气的费用)。2004年7月,在取得房地产权大证后由市房地产评估事务所对超标部分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为1、2、5层为2050元/㎡,3、4层为2150元/㎡,6层为1840元/㎡。

    从2004年6月起,通知职工领取《购买公有住房申请表》填写,直至2005年3月申请表才收齐,随后根据职工不同住房情况计算72户职工的实际购房款,填写明细表并交房改办审核。

    2005年7月,公司通知职工办理补(退)房款手续,并一再说明房款中不含办理产权证、土地证费用。截止2006年元月共有65户办理了补(退)房款手续,经市房改办[2005]522号、[2006]11号批文同意,65户集资建房实际房款为799.8625万元,扣除预交款400.62万元,余额399.2425万元已按房改办批复办理(转入市房改办在工行城建支行的帐户)。同时,市工行城建支行出具了合肥市集资建住房资金到位证明。2006年2月,市房改办在售房表格上加盖售房有关印章(售房表格共5种,分别是《合肥市出售公有住房明细表》、《合肥市职工个人购买公有住房申请表》、《合肥市出售公有住房价格核定单》、《合肥市出售公有住房交易合同》、《合肥市出售公有住房申报表》)。同月,合肥市医药公司到市房产局蜀山分局咨询办产权证的相关手续,并通知65户集资建房的职工在《合肥市出售公有住房交易合同》、《合肥市房屋所有权权属登记申请书》上签字。

    以上是合肥市医药公司严格按照集资建房程序兴建史河路2#、3#住宅楼的全过程,整个过程都是按照集资建房的相关政策和规定程序进行的。鉴于极少数职工在05年反映至合肥市信访办的有关问题,公司党政领导出面对部分参加集资建房的职工做了大量的解释工作,并已向政府有关部门作了详细的书面汇报(将有关资料的复印件作为附件一并呈报),同时要求上级有关部门予以调查,还事实真相。合肥市房改办已对此进行了调查处理。 

                     

                                                                         合肥市医药公司    

                                                                      二○○六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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