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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安徽视窗:
阜阳市颍泉区泉北小学、颍泉小学等两所学校的教学楼工程,1998年由我阜阳市长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建设,但工程款一直没有向我长虹公司支付完毕。
2000年8月,阜阳市颍泉区法院做出判决,两学校分别拖欠我公司工程款340,000元、140,000元,应及时偿付。目前,两所学校及所在街道和颍泉区,均表示无法偿还总计48万元的工程款。本工程款拖欠我公司长达10年之久,导致我公司面临巨大生存压力。
1998年2月,我长虹公司与颍泉区泉北小学签定教学楼建筑合同,工程款总额为700,000元整。当年8月工程完工后,泉北小学陆续支付36万元工程款,余有34万元未支付。2000年8月,阜阳市颍泉区法院做出判决,要求泉北小学及时支付工程款340,000元及利息。直到目前,所欠款项仍没有偿还我公司。1998年2月,我长虹公司与颍泉区颍泉小学签定教学楼建筑合同,工程款总额为160,000元整。当年8月工程完工后,颍泉小学仅在2000年支付2万元工程款,余有14万元未支付。2000年8月,阜阳市颍泉区法院做出判决,要求颍泉小学及时支付工程款140,000元及利息。直到目前,所欠款项仍没有偿还我公司。
为尽快追回被欠款项,我长虹公司四处奔波,陆续反映到颍泉区及阜阳市主要领导,并上诉至法院、赢得判决。安徽省人大副主任、阜阳市委书记胡连松同志,还专门做出批示,要求颍泉区等尽快偿还款项。两学校所属颍泉区及街道,都表示没有钱可偿还。由于被欠款项巨大,相关材料供应商、大量民工被拖欠资金和工资,多次来我公司催债,我公司正面临无路可走的境地。恳请各新闻单位、各位记者给予关注,帮助我们解决问题。
阜阳市长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0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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