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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合肥市一辆汽车发生自燃后,作为法定权威鉴定机构的消防部门经鉴定后出具了检测报告。但双环汽车却以消防部门的鉴定缺乏科学依据为由不予采信。与此同时,双环汽车面对合肥市消协长达数月、多达11次的调解,也采取了反复无常的做法,从而使得这起事实清楚的消费纠纷久拖不决。
本报对双环汽车自燃纠纷将继续进行追踪报道。■本报记者 洪敬谱
8月15日,合肥市消费者协会召集多家新闻媒体,对河北省石家庄市双环汽车有限公司诚信缺失行为进行披露。
2007年初,合肥市三十头乡消费者王先生在合肥市安徽丰事达贸易发展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河北省石家庄市双环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双环牌旅行车。同年8月,该车突然着火,几乎报废(见本报2008年1月21日A3版《厂家不认权威鉴定 “双环”车起火纠纷搁浅》)。
经合肥市瑶海区公安消防大队对烧毁的车辆进行鉴定,认定起火原因为蓄电池故障。
消费者拿着消防部门的鉴定书,与厂家交涉数月,问题却未能得到解决。消费者投诉到合肥市消费者协会,消协介入调解达11次,均无结果。
合肥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王奉云告诉记者,自去年9月起至今,合肥市消协一直为交涉调解此事而努力,与厂家联系多达100多次。近期厂家终于以二手车价值对烧毁汽车进行估价,初步同意给王先生8万元赔偿。但不久当消协人员要求厂家尽快来合肥兑现其承诺时,厂家又变卦说不愿支付8万元,而是改为调换一辆价值8万元的汽车。
由于王先生对该公司汽车质量信不过,拒绝换车。
合肥市消费者协会认为,双环汽车有限公司在协调解决这起消费纠纷时反复无常的表现,令人不解。合肥市消协有关负责人说,这是合肥市消协迄今受托处理时间最长、消协主动联系次数最多的一起投诉。“一起汽车质量投诉,消协费时近一年积极调解处理,电话、传真,当面沟通达100多次,然而厂家一再出尔反尔,致使事件至今悬而未决。”王奉云说,该厂家的做法在合肥市消协处理的投诉案例中从未有过。赔偿8万元是厂家自己提出的,初步协议达成后不久又反悔,如此行为如同“儿戏”。对起火原因,合肥市瑶海区公安消防大队已出具火灾原因认定书。如果厂家对消防部门鉴定不认同,完全可以请更权威部门作鉴定。但该厂家只对火灾原因提出质疑,并没有提出进一步鉴定。
合肥市消协表示,已建议和支持消费者通过法律渠道维护其合法权益。
合肥市消费者协会法律顾问孙卫东律师认为,消费者王先生一直采取的是理性维权方式。虽实际损失10多万元,但消费者最终同意接受8万元的赔偿,其要求也是合理的。建议厂家尽快兑现自己的承诺,失信于消费者将有损其品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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