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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如何让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为此,笔者专访了长期从事这方面研究的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朱恒鹏。
建立低收入家庭
医疗保障救助体系
对于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朱恒鹏认为目前的首要任务是建立“低收入家庭基本医疗保障救助体系”。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是一个现代社会能够实现的目标,让每一个人都能够看得起病是我们应该坚守的底线。因此,从目前来看,首先应该是解决低收入家庭也就是那些抗疾病风险能力很差的人群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
在目前的体制下,国家可以考虑专门建立“低收入家庭基本医疗保障救助体系”,由民政确立救助对象,即“民政部请客”,然后再由财政部拨付专项资金“包干”这部分人的基本医疗服务,即“财政部埋单”。这一体系的覆盖人群应该在三四千万左右,资金需求大约每年数百亿,财政是能够负担得起的。需要注意的是,这笔专项医疗救助资金应由独立于民政部的其他机构负责管理,并建立完善的监督和制衡机制,以防滋生腐败和滥用。
引入商业模式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考虑到我们国土面积大、人口众多、各地区发展水平差异很大这种格局,朱恒鹏认为适合我们国情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应该是一种多层次、多样式的制度。在这样一种多样化的制度中,商业保险处于非常重要的位置。
因此,即使对于“低收入家庭基本医疗保障救助体系”,其实也完全可以引入商业保险模式,尽管资金需要由财政来出,但是资金的运营及对医疗机构的选择和监督完全可以通过政府招标的方式承包给商业保险公司来做,以引入竞争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重依赖政府机构的医疗保障体系本身就是有问题的。
稳定居民收入来源
医保探索值得鼓励
解决基本医疗保障的最根本措施朱恒鹏认为是保障就业。不仅仅是低收入群体,对各个阶层都是如此。只要我们解决了就业问题,保证每一个家庭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就不会有大的问题。
安徽省金寨县在全国率先探索实施城镇居民合作医疗,之后重庆市、浙江湖州、福建厦门等很多地方也作了有益的探索。朱恒鹏分析说,这些探索都非常有价值,值得肯定并为今后的医疗保障改革提供了思路和实践经验。不过,城镇居民合作医疗制度存在一些缺陷,对这些模式可能存在的问题也需要有清醒的认识。
《人民日报》 ( 2007-03-29 第15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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