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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从根本上说,就是对社会成员的行为加以控制和疏理,也就是从管理者的愿望出发,让社会成员不要去做某些行为,而要去做管理者希望的行为。而要实现这个目的,不外乎可以采取思想控制,经济控制,纪律制度控制,法律控制,武力控制这几种手段。对于禁止性行为,让社会成员不愿干,不想干,不能干,不敢干,干不成;对希望去做的行为,让社会成员主动干,愿意干,服从干,被迫干。社会成员的行为,无论是作为还是不作为,都不外乎是这几种状态。
博客是不是要实行实名制,首先要看是不是有这个必要,然后要看能采用什么手段。
网络是一个虚拟社会,各网站对注册网名只要求不重复,而没有其他限制,因此网名可谓五花八门,无奇不有。网民在网站上的身份也是虚拟的,和现实中的身份没有关系。即使你用实名注册了,也没有什么意义。中国人本来重名就多,网上更是难辩真假,例如在网上看到一个刘德华,未必就是香港的那个明星。
网络上的交流,从开始的BBS,到各种论坛,现在又有了博客。博客的情况和公共社区有所不同,可以说是网上的私人领地,一个博客只属于某一个人,具有唯一性,因此名人就可以开实名博客,其他人不好假冒。例如朱军的博客,上面有个人介绍,一看就知道是央视的那个朱军,其他人即使重名,博客也不会搞错。
当然,名人也可以开自己的网站或网页,但是毕竟比较麻烦,技术要求高,而且还要化成本,而实名博客就简单得多了,名人可以在上面充分表现和展示,而追星族和崇拜者也可以方便地找到自己的偶像。因此,对于名人来说,博客采用实名是自觉自愿的。
那么从管理的角度,是不是有必要要求网民的博客都`必须采用实名呢?既然博客是网上私人领地,似乎没有必要强求。网络社会也有行为规范,即管理条例。如果网民利用博客发表非法言论和有害信息,那么网管可以不予显示或删除,直至判处“死刑”,即封掉网名。
如果硬要网民采用实名制,是不是可能呢?对一般网民来说,实名有何意义?想出名吗?根本没有可能;想得利吗?利从可来?无名无利,弄不好还有麻烦,那谁愿意用实名呢?所以自觉主动采用实名是不大可能的,而经济诱导也不现实,那么就只有采取强制了,可是无论是用纪律制度,还是用法律,都更加不现实。如此不现实的事,又何必去化大力气去讨论呢?网上色情泛滥问题,病毒问题,知识产权问题,青少年网瘾问题,要解决和问题还不够多吗?有本事去解决这些问题呀!(宋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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