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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实名制合适吗?

    从老徐(徐静蕾)博客的点击率突破千万大关、韩寒和白烨在博客上的对骂到李亚鹏公开在自己的博客上承认女儿李嫣患有兔唇……博客从它诞生以来一直吸引着无数的眼球。“今天你博了吗?”也一度成为一些人群生活中最时尚的问候语。 

    在当今竞争激烈的社会中,人们的压力越来越大。人与人之间的感情逐渐淡化,人们难以找到倾诉的对象,博客作为个人的一个相对独立又较为自由的空间,它为人们提供了倾诉的平台,每个人都有权利在那里自由地发表自己的言论:辛苦了一天的上班族可以在博客中“痛斥”老板的剥削;非主流的思想家可以在博客中发表自己对社会独到的见解;诗歌爱好者可以把自己突发灵感创作的新诗在博客中与人分享;就算是普通的草根大众也可以在博客中写自己平凡生活中的琐事和感悟……喜欢的人,可以驻足稍停,而认为不值的人完全可以弃之而去。

    博客热衷者说,互联网时代,我们需要有一个面具,让我们不必被迫暴露自我,从而不必为现实世界的种种不幸所伤。好的文章与美好的感觉一样,邂逅而不刻意才是最美丽的。的确,博客已经成为当今时尚、个性张扬的标签之一,打开拥有博客业务的网站,点击注册,选择自己喜欢的名号,于是,一个自己的博客就诞生了。

    但是,越来越多的问题出现在博客中,博客暴露出了前所未有的弱点。前不久充斥各大报章的导演杨义巢涉嫌性交易的绯闻就是从博客发端的,事件结果尚未尘埃落定,我们不便评论,但在双方争论过程中,杨义巢博客随时打开都臭气冲天,因为许多匿名者进入他的博客,肆无忌惮地吐出最脏的口水。记者知道,杨义巢平日非常热爱博客,打开电脑的同时也一定打开博客,而那些日子,他不止一次地说:“太脏了,太脏了。”如果实行实名制,还会有几个人敢如此冒泡不停呢?

    2006年10月19日,中国互联网协会行业自律工作委员会秘书长杨君佐确认了中国互联网协会在推进博客实名制的消息。博客实名制已成定局,这意味着博客用户必须进行后台的实名登记,如同即将实行的手机实名制一样。没有了自己喜欢的个性化昵称,博客中涉及个人的内容也都公开了,原本的神秘感也都消失了,草根大众们的虚拟梦想也就像阳光中的肥皂泡那样不弹自破。也许这样是可以解决一些管理上的问题,但是博客一旦实名,网络的虚拟性就会荡然无存,这样一来,博客本身的乐趣还剩下多少呢?

    为治理短信诈骗而要求手机实名制,为遏制炒房而要求实行实名购房制度,为治理青少年网瘾而采取网络游戏实名制……近段时间,一些公共管理部门似乎呈现出一种对“实名制”盲目的依赖和崇拜。“实名制”真的这么管用吗?

    百姓擂台

    赞成

    纯洁网络空间

    胡为民:博客实行后台实名登记十分好。其理由是:首先有利于纯洁网络空间。博客是人们自由畅谈表情达意的地方,但抒的应是个人真实的感情,发的感慨也要有据可循。可有些人写的博客文章是空穴来风,无中生有,利用博客的虚拟性攻击、诽谤他人,把博客变成泄私愤的场所。实行实名制能遏止这种现象,受害者也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其次能保护博客自己的著作权。很多博客的文章被媒体刊发或转载,媒体以不知地址与姓名为由不给稿酬,侵害博客的权益。实名后,媒体使用文章若不给稿酬,就可以按法律程序去讨说法再者,能让人更自由、更放心地抒发自己的所思所想,因为博客自己写文章情是真的,议的事有据,言说自由,不必担心别人捕风捉影,大家在和谐、文明的范畴内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畅所欲言。

    良药苦口利于病

    叶淑惠:虽然博客是一个私人空间,可以自由地发表言论,但是自由都是相对的,再自由也不能剥夺他人合法权益、不能损害社会的公共利益。网络言论自由不等于可以胡说八道,肆意发表恶性言论。正因为如此,我们才更应该加强博客的管理,加大约束力度。而实名制就是一剂良药。虽然苦口,但是有效。虽然说,短期内确实有可能损坏了网络的最大特性——自由和匿名。但从长远看,博客实名制不仅不会限制网民的言论自由、侵犯网民的隐私,相反还有利于网民更规范地、更负责任地发表言论,使自己的权利不受到别的博客的恶性侵犯。古语有云: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做人就是要坦坦荡荡;博客实名至少给那些不敢以真面目示人自认为网络无人管而无法无天的人以制约! 

    与限制言论自由无关

    姜宏:毕竟有了实名制这个“紧箍咒”,多多少少还是可以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当然,博客实名制可能会让一些人感到不便,但这与限制言论自由毫不相干。众所周知,言论自由是公民的一项基本自由,各国宪法及国际公约都将其作为重要内容加以确定和保障。我国宪法同样将言论自由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加以确定。但这并不意味着言论自由就可以天马行空、无所顾忌。要知道,言论自由从来都是相对的,其行使也应当以不侵犯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为前提。因此,在我看来,博客实名制的作用更多的是在于让公民对自己的言论真正负起相应的责任来,而并非是限制你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说什么或者不说什么。

    反对

    戴假面具才能跳好舞

    蔡天敏:博客是思想的“练摊”,在这里大家可以随意发表自己的真知灼见,阐发对世事人生的看法。博客其实就是“假面舞会”的绝佳场所,有了面具遮掩,大家才能做到随心所欲。博客一旦强行要求“实名”来规范,那么,博客的“人气”将会锐减,相信大多数人是不会在自报家门后胡侃神吹的,门庭若市也就将变成门可罗雀。以博客为平台来揭人隐私,是不道德的,那毕竟是少数人的恶行。不过,浊者自浊,清者自清。博客还是推行不实名的好,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睿智的思想、有趣的话题、诙谐的语言纷至沓来,丰盈我们的精神生活。

    不利提高全民知识水平

    刘翰闻:实名制丝毫也不能限制他的任何言论,因为他以前是作为一个虚拟人在发言,而现在实名化以后,则是作为一个公民在讲话,那么这种博客的大众信任度反而会得到提高。与其如此花大成本去对他进行跟踪限制,还不如专攻几个大网站,而省却对这些无聊东西的监控。而一个博客如果发布什么不实言论,博客所在的网站完全可以删除封闭,而如此大规模的实名注册,反而让人觉得太过正式,引起人们对互联网的不信任与反感,甚至放弃使用网络。这样子是不利于全民知识水平的提高的。

    自愿实名即好

    尤明娟:虽然实名登记通常保证资料不外泄,但一直以来它都没有给予人们充分的信任感。在网络上,人们都认为,你上传的东西,就是可以大众交流的,就是可以转载的,网络上很多东西本身就属于很随性的,是法律所无法控制的,当然相应的也会出现一些弊端,但是当它出现的时候,网民们总有自己解决的办法,只要不触犯法律就可以。实行实名,还是自愿为好。

    短信快语

    138****5981:博客,是个人抒情的自由地,不错;但不是自流地;不是随便有话就说的地方——任何的言论自由,都应该有一个“度”。 

    85****6:尚且不能指望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能严格遵守法律及公共道德准则,更何况是虚拟的网络?就像良好的社会秩序需要依赖法律的制约一样,网络的纯净也需要一定的约束力,实名制就是很好的一种约束力。

    专家观点

    博客实名制带来的法律问题

    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研究生导师 黄健雄

    国家有关部门拟对博客实行实名制度,主要是针对网民言论随意化和虚假化、博客侵权事件的出现等问题所实施的强有力的监管措施。网络作为虚拟社会,带来的最大法律问题就是侵权事件发生后责任主体的认定。因为在网上侵权者大多是匿名,作为被侵权人,只能掌握侵权人临时的IP地址,网络举证困难,责任主体难以锁定。实施实名制度,可以让博客用户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减少博客侵权事件的发生。同时,需要说明的是,法律对公民言论自由的保护,并不意味着放纵公民发布虚假、反动或者侵犯他人权益的信息,博客实名制并不妨碍公民享有言论自由权。

    但同时我们还应注意到随博客实名制实施衍生的一些法律问题。先不论会不会阻碍博客业的发展,单从法律上来说,首先,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并参照储蓄实名制的立法例,博客实名制应当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所制定的法律、或在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中明文规定,因此,如果要强制实施博客实名制度,就必须先制定相关的法律或行政法规使其合法化。其次,现有BSP(博客供应商)的注册制度协议不统一、不完善,实行博客实名制,必须加以修改,修改协议也应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同时,还涉及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问题。事实上,采取实名制,对于网民来说最担心的问题就是个人信息的泄露。博客的真实资料应该交给谁,如何保护博客用户的隐私权,用户个人信息在何种情形下才能被披露以及信息被非法披露时有何救济措施,都是实施实名制度所应考虑的法律问题。此外,博客实名制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还包括:虚假注册信息、假注册带来的版权纠纷,如何设立实名制争议的协调机制、协调政策和协调机构等。
来源:中国广播网     
创建时间:2007年8月23日17:06:11
(责任编辑:吴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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