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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全力围剿“问题奶粉”
◎严防下架退市奶粉改头换面销售
◎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退货

    昨天上午,省工商局就22家生产企业的69个批次婴幼儿配方奶粉含三聚氰胺的事件,召开紧急视频会议。目前,我省各地工商部门已开始对“问题奶粉”进行市场清查和下架,各级工商机关的12315举报电话也正在24小时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

    昨天,国家工商总局通报22家生产企业的69个批次婴幼儿配方奶粉含三聚氰胺,并通报具体批次。目前,我省工商部门正对照相关批次“问题奶粉”名单,深入每个食品经营户、每个城乡接合部、每个乡镇和广大农村地区,对食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食杂店等经营场所开展全面市场清查,一旦发现“问题奶粉”,坚决将其下架、退市。

    同时,各地工商部门也将督促奶粉经销商做好“问题奶粉”主动下架、退市及召回工作,对企业和经销商召回的奶粉以及工商部门查获的奶粉,将按照相关规定做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工作。

    为防下架的“问题奶粉”再流入市场,省工商局要求各地对下架问题奶粉就地封存,并落实监管责任,防止再流入市场,对退回生产厂家的问题奶粉登记造册,严格跟踪监督,严防再次销售,坚决防止“问题奶粉”改头换面再次流入市场。发现再次销售问题奶粉的要坚决依法严惩,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地工商机关还将督促和引导“问题奶粉”经销商做好消费者退货、换货工作。凡消费者有购货凭证或其他可证明的凭据的,销售者应无条件退货;无购货凭证的,可由地区代理商、总经销商或生产厂家负责退货。消费者自愿的,也可由商家或厂家调换合格奶粉。对经营者无正当理由拒绝退货的,工商部门将坚决依法处理。

    我省各级工商机关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已经24小时开通,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解决消费者的咨询,依法及时受理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

    目前我省各地工商实行市场清查信息逐级报告、协作通报、重大事故报告等制度,并按《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加强值班、值勤工作,保证值班电话、传真、专网畅通。(周芳林 索苏静) 
来源:《江淮晨报》     
创建时间:2008年9月18日10:09:16
(责任编辑:马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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