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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览参观点,原则上实行一票制;门票价格销售优惠率,不得超过门票价20%;清理整顿期间,景区内观光车等交通运输价格,不得提高……昨天,省旅游局下发通知,从现在起到明年4月份,我省对全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进行清理整顿。
参观点原则上一票制
我省旅游部门要求,游览参观点原则上实行一票制。
游览参观点内必须实行重点保护性开放的特殊参观点,确需单独设置园中园门票的,相关部门要严格审批。凡设置园中园门票及联票的,要实行公示,由游客自愿选择,联票价格要低于相应各类门票价格之和。
游览参观点内缆车、观光车、游船等交通运输服务价格应单独标示,单独销售,不得与门票捆绑销售。
重新核定门票价格
我省要求,各景区(点)需开展自查,重新核定门票价格,规范旅游景区门票价格。
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以及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等景区门票价格,按补偿游览参观点资源保护和管理费用,以及补偿游览区内财产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损失的原则确定。门票价格过高的,要适当降低。
门票优惠率最高不超20%
根据要求,我省将限定门票销售优惠率。除价格主管部门统一规定的门票价格减免优惠政策外,游览参观点对旅行社等团购门票实行的价格优惠率,最高不得超过门票价格的20%,优惠办法和优惠率要对外公布。
对超过最高优惠率销售的,建设、旅游等部门要降低其游览参观点等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重新核定其门票价格。
“世遗”不得打包上市
从现在开始,对依托国家资源的世界遗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文物保护单位和景区内宗教活动场所等游览参观点,不得以门票经营权、景点开发经营权等,打包上市。
在清理整顿期间,即现在起到明年4月份,我省旅游景区(点)门票价格,及游览参观点内缆车、观光车、游船等交通运输服务价格,一律不得提高。 (穆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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