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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旅游体制改革进入实施阶段

    日前,泾县县委、县政府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旅游产业发展,出台了《泾县旅游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根据局领导指示,现将内容刊发如下,供相关单位学习参考。

    泾县旅游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一、改革的必要性 

    近年来,我县旅游发展持续升温,2007年全县共接待国内旅游者105.65万人次,接待入境旅游者4038人次,旅游总收入3.1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0.6%、51.2%和51%,旅游接待量和旅游收入均创历史最好水平,其中全县对外开放的10个景点共计接待游客88.1万人次,门票收入1973.2万元,分别增长36.6%和31%。 但是,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阻碍旅游行业发展体制性矛盾逐步显现,主要表现在:

    一是资源不能统筹利用。泾县旅游资源丰富,但分属多个部门,部门垄断割据,多头管理,职责不清,资源优势难以形成产品优势。

    二是市场不能统一营销。各景点景区在旅游营销中,各行其是,各唱各的调,营销成本加大、营销效益不高。    三是市场开发能力不强。由于资源的经营管理多是行政事业单位,受计划经济影响较深,市场开拓意识不强,从而导致经济效益、管理效能低下。

    四是行业管理职能薄弱。旅游行业管理部门存在着“上下沟通难”、“横向联系难”、“产业扩张难”、“寻求支持难”等现实问题,行业管理难以形成产业管理优势。这些体制性障碍严重制约了我县旅游业的长足发展,已经不能适应大旅游、大产业、大市场发展趋势的需要。   

    二、改革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市委、市政府“一主两翼”经济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生态立县、工业强县、两翼富民、统筹发展”的经济发展思路和建设中国旅游经济强县的奋斗目标,强化发展大旅游的理念,达到整合资源、统一经营、理顺体制、增强实力、加快发展的目标。通过改革,实现四个方面的转变: ——在管理上,由分散型向集中型转变。进一步强化旅游管理部门职能,推进旅游资源统筹利用,合理开发。 ——在经营上,由事业型向现代企业型转变。推进旅游统一营销,增强旅游发展的实力。 ——在融资上,由行政型向市场型转变。积极培育旅游市场主体,提高旅游市场化程度,增强旅游企业自主开发能力。 ——在工作上,由协调型向共建型转变。建立旅游与宗教、民政、文化、林业、水务等部门利益联结机制。       三、改革的内容 

    (一)旅游管理体制改革 

    1、成立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 

    为强化旅游管理职能,推进旅游资源统筹利用,成立泾县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由县委分管领导任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主任,县政府分管领导任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旅游局长为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副主任。县委办、政府办、旅游局、发改委、财政局、公安局、卫生局、建委、交通局、公路分局、林业局、环保局、水务局、农委、国土局、文体局、工商局、物价局、民政局、广电局、宗教局等部门为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的成员单位,其主要领导为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的成员。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研究确定全县旅游发展方向,制定旅游产业政策,协调统筹旅游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成立泾县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旅游局合署办公,旅游局长兼任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3、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1)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旅游工作的指示精神以及县委、县政府和省、市旅游局关于旅游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落实意见; 

    (2)分析泾县旅游业的发展态势,研究决定全县旅游工作的重要部署和重大事项; 

    (3)协调县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各成员单位,集中力量解决涉及全县旅游业发展全局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 

    (4)县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成员单位依据各自工作职责,提出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工作协调; 

    (5)指导和监督县旅游发展资金和旅游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6)对旅游景区管理部门的人事安排、调配、使用提出建议;指导旅游景区管理部门的财务、物资的安排、调配、使用。 

    4、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1)在县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处理县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日常工作事务; 

    (2)推进、检查、落实县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工作要求和部署,协同县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成员单位,牵头处理全县旅游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3)把握形势,分析、研究、磋商全县旅游业发展中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工作安排和政策建议; 

    (4)开展信息收集交流、前期工作调研,提出县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会议研究的议题,筹办县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全体会议; 

    (5)对旅游景区重要的人、财、物安排予以指导; 

    (6)承办县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5、原景区管委会的改革 

    景区管委会改革的原则:坚持归口管理、统一经营的原则,所有权和经营权适度分离的原则,景点管理部门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通畅的原则。 

    (1)云岭管委会 

    撤销云岭新四军军部旧址管委会和东南局旧址管委会,云岭景区的文物保护、旅游开发和管理工作由云岭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负责。纪念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的性质保持不变。 

    (2)水西管委会 

    撤销水西国家森林公园管委会和水西风景区管委会,恢复皖南事变烈士陵园管理处(副科级事业单位)和水西双塔管理所(正股级单位)。皖南事变烈士陵园管理处归口县民政局管理,水西双塔管理所归口县文体局管理,水西国家森林公园划归县林业局管理,成立水西国家森林公园管理站(正股级),寺庙仍归宗教局管理。 

    (3)查济古民居和王稼祥故居 

    将王稼祥故居管委会和查济古民居保护与开发利用办公室合并为一个正科级事业单位的查济景区管理处,负责管理查济古民居和王稼祥故居两个景区。同时,保留王稼祥故居管理所机构。 

    6、行政体制改革后的景区管理 

    云岭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查济管理处、皖南事变烈士陵园管理处、水西双塔管理所、水西国家森林公园管理站的组成人员原则上从原管委会中选调。 为了提高各类资源利用效益,对各景区管理部门重要的资产进行分配和安排,对各景区管理部门重要的人事安排、调配须先征求县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的意见后,按程序办理。

    (二)旅游经营体制改革 

    1、组建“泾县旅游发展总公司”

    (1)组织形式 

    将云岭纪念馆、皖南事变烈士陵园(水西双塔管理所、水西森林公园)、王稼祥故居(查济古民居)的等非文物国有资产划归县总公司;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由县人民政府任免。 

    (2)出资方式 旅游发展总公司的资产由县政府划拨资金、土地、资产(包括相关国有资产、景区经营权拍卖所得等)构成。总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 

    (3)总公司职责 

    ①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经营指标和其他相关的考核任务(具体考核方案由县政府制定);②依照《公司法》对各国有景区旅游产品实行统一经营,对分公司下达经营任务并进行目标管理;③积极向上争取旅游项目,开发旅游新产品;④按照统一营销、统一线路、统一报价的要求,积极开拓旅游市场。 

    (4)总公司的任务 

    ①重点搞好云岭、水西、查济三个国有景区的经营和发展;②对全县的旅游资源进行评估、论证,对县内优质旅游资源逐步进行开发;③积极寻求与省内外战略投资者的合作,吸引民资、社会资本投入泾县旅游产业发展;④积极寻求与金融部门的合作,增加旅游发展的资本,增强县总公司的实力;n创造条件,积极进入旅游交通、礼品经营、旅行社等各项旅游项目开发领域。 

    (5)政策扶持 

    支持泾县旅游发展总公司市场化融资,投资相关产业,实现自我发展。重点支持发展旅游交通运输、景区景点开发、礼品经营、旅行社等各项旅游项目。 

    组建泾县旅游发展总公司的目的:逐步推行统一营销,采取政策引导和市场推动相结合的方式,逐步形成全县旅游的一体化。 

    ——在宣传营销上,统一宣传口径,统一组织营销活动。 

    ——在经营上,经营所得归公司所有,适当考虑所属国有景区的发展需求;公司内部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制。全县景区(点)推行联票制,先采取联票与单票双轨运行。 

    ——逐步实行来泾团队游客地接制度。 

    2、成立旅游分公司 

    (1)组织形式: 

    根据《公司法》的要求在云岭新四军军部纪念馆、查济(王稼祥)景区、水西景区设立分公司,分公司的经理、副经理经县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审批后由总公司任免。总公司对各分公司进行目标管理考核。 

    (2)直属分公司的性质和职能 

    分公司主要职责:①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完成总公司下达的各项经营任务和旅游安全等相关的考核任务(具体考核方案由总公司制定);②在总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开发建设旅游新项目和新产品;③加强与景区管理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争取各管理部门的资金、项目等方面的支持;④在总公司统一营销的原则下,开展各种旅游宣传促销活动。 

    3、泾县旅游发展总公司及其分公司人员的配备 

    泾县旅游发展总公司及其分公司的人员从全县涉旅单位中选调,选调到总公司和分公司的人员原身份和待遇不变。总公司工作人员(含聘用人员)的调配和安排需征得县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的同意;分公司工作人员(含聘用人员)的调配和安排需经总公司批准。 

    4、泾县旅游发展总公司与其它景区(点)的经营合作 

    坚持在统一行业管理、统一形象品牌、统一市场营销、统一宣传口径、各自独立核算的原则下,积极推行县总公司与县内其它旅游企业的合作,合作的方式可以采取以下形式: 

    (1)政府主导型合作(宣纸文化园) 

    在县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的领导下寻求产权、经营等方面的合作。 

    (2)市场引导型合作(省旅游集团泾县公司、民营景区) 

    在县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的领导下,主要通过市场化的手段进行经营、营销上的合作。    合作的主要内容: 

    (1)产权的合作: 

    对其它旅游企业的优质资产采取参股方式进行合作,同时吸纳战略投资者参股国有景区的开发与经营。 

    (2)经营的合作: 

    与县内其它景区采取互相委托经营、租赁经营、买断经营权等方式进行合作,实现资源整合。 

    (3)营销的合作: 

    与县内其它旅游企业进行营销上的合作,实行泾县旅游的整体营销。 

    5、改革的长远目标 

    本轮改革是对国有景区资源的整合和调整,在此基础上一是积极推进县旅游总公司与其它景区和旅游企业的合作,最终实现全县一个景区;二是提升市场化运行程度,适应旅游经济发展的规律,顺应旅游市场需求,运用市场化运作的模式,逐步实行政企分开,推行经营权和所有权相分离,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聘请职业经理人进行管理。   

    四、改革的方法步骤 

    改革从2007年11月开始启动,2008年8月完成。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改革的准备(2007年11月——2008年6月)。主要任务:一是考察外地先进的旅游管理体制;二是制定旅游体制改革方案;三是提请县委、县政府批准旅游体制改革方案。 

    第二阶段,改革的实施(2008年6月——2008年7月)。主要任务:一是成立县旅游体制改革领导组,具体负责本轮改革的实施工作;二是成立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三是组建“泾县旅游发展总公司”;四是进行必要的人事调整和配备。 

    第三阶段,改革的完善(2008年8月)。主要任务:一是制定、完善体制改革后的各机构内部机构和制度;二是完善相关工作,进行总结。
来源:安徽旅游资讯网     
创建时间:2008年7月18日8:32:27
(责任编辑:戴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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