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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条班线加收燃油附加费
按0.018元/人/公里收取,由于市场竞争,大多线路并未执行

    从本月起,省城的客运线路可以按0.018元/人/公里收取燃油附加费,合肥市物价局已核准了相应线路的燃油附加费价格。不过,由于客运市场竞争激烈,客运企业在调价时非常谨慎,目前只有3条线路上调了票价。

    为应对成品油上涨对公路客运市场的影响,根据有关规定,合肥市物价局同意安徽省合肥汽车客运总公司在各条客运线路票价基础上加收燃油附加费,在票价外收取0.018元/人/公里。根据线路里程,合肥市物价局也核准了相应线路的燃油附加费用。根据规定,物价部门此次核定的政府指导价为最高限价,在执行中不得突破。不过,安徽省合肥汽车客运总公司在实际执行中,可以按照不低于最高限价20%的范围内发布当前的实际执行价格,省际班线仍然按照同线路同车型同价格原则执行。

    昨天,合肥长途汽车站的售票员告诉记者,8月1日起,该站只对马鞍山和芜湖的客运班线票价进行了上调。省长途客运站一位售票员告诉记者,该站只有一条线路的价格进行了上调,即到河南固始的票价由此前的45元涨到了50元,这是因为对方的客运票价早就涨到了50元,要与对方执行同一票价。

    安徽省合肥汽车客运总公司运务部副部长孙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虽然公司的申请得到了合肥市物价局的批复,但公路客运竞争非常激烈,票价的上调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目前公司只对两个地方的票价进行了上调,绝大部分线路价格还没有进行调整。而省际班线尤其是超长班线,该公司决定给乘客一个优惠的缓冲期,在外省的价格政策明确后再执行。(海溶 杨梅 孙孝阳)  
来源:《新安晚报》     
创建时间:2008年8月05日7:43:00
(责任编辑:马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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