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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卷烟厂开始落实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出台后,安徽中烟工业公司蚌埠卷烟厂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年初开始着手调研职工休假事宜。2月1日,厂长乔宗华在全体干部会议上开始部署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要求在岗职工分别按照年休假5天、10天、15天的不同层次享受年休假,同时按照组织安排和个人申请方式相结合进行调配,可分段休息,但不允许跨年度,各职能部门(工段)领导负责协调安排组织实施,分管厂领导负责把关批示,工会进行监督,人力资源科备案,这是蚌埠卷烟厂遵守劳动法规的又一次体现,也是维护职工权益的再次表现。蚌埠卷烟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推动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利益,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为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首先,为了保护、调动、发挥好职工和企业的积极性,做到互利、互爱、双赢、达到“共建和谐企业、共谋企业发展、共享发展成果”的目标,蚌埠卷烟厂严格遵守《劳动法》、《工会法》、《安徽省劳动合同条例》等到法律法规,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完善企业生产管理,规范用工行为,并建立起劳动关系自主协调机制。在执行过程中,蚌埠卷烟厂实行了劳动用工备案制度,进出企业均在蚌埠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办理社会保险手续,按照劳动合同制度,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签订率100%。劳动合同内容合理、全面,签订、变更、续签、解除、终止程序合法。 

    其次,建立了集体合同协商制度,职代会履行监督、保障、约束机制。蚌埠卷烟厂本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相互尊重,平等协商,诚实守信,公平合作,兼顾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充分发挥民主管理的作用,凡在用人、企业策略的制定、产品结构的调整、资金流向等方面均提交办公会研究,对一些重大问题如技术改造、企业发展战略、企业改革措施的出台等均提交厂职代会研究。制定规章制度、重大事项均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研究决定,形成决议后实施。每三年行政方与工会职工代表就签订的集体合同进行协商,集体合同文本内容具体,程序规范,标准量化,操作性强。在三年的执行期里,每年还要召开一次集体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汇报会,向职工反馈具体执行情况。如在集体合同中,经协商企业为职工建立了企业年金,建立个人专户。规定了对从事特殊作业的职工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后方能上岗。企业一般每二年为职工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发现疾病及时治疗,以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等等。

    再次,企业的承诺:职工利益最大化。为了依法保障职工劳动经济权益,切实改善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蚌埠卷烟厂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制,职业健康随访制,对于接触粉尘、噪声、放射源人员,蚌埠卷烟厂坚持进行每年一次的职业卫生体检,有异常现象者组织复查,截止到目前,蚌埠卷烟厂还未发现一起重大伤亡和职业危害事故。为此,蚌埠卷烟厂荣获国家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铁道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颁发的“国家职业卫生示范企业”。(仲立君) 

    来源:安徽中烟蚌埠卷烟厂

    创建时间:2008年2月26日15:18   
(责任编辑:郭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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