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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出席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的省人大代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共向大会提出议案230件。
截止到1月28日下午5时,本次会议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229件,代表团提出的议案1件,共230件。在230件议案中,财经方面77件,城建环资方面48件,教科文卫方面45件,内务司法方面13件,民族宗教方面5件,农业与农村工作方面39件,法制方面3件。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研究,拟作为议案处理的共10件,并案后为7件。这10件议案,带有全局性、长远性的特点,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议案审查委员会建议,这10件议案均不列入本次大会会议议程,闭会后由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审议结果报告经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下一次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没有列为议案的其余220件议案,议案审查委员会研究认为,有些议案涉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转为建议,交有关机关办理,以推动和改进工作;有些议案属于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以及市、县人民政府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将作为建议转有关机关办理;有些要求制定或修改法规的议案,因目前立法条件还不够成熟,作为建议,转有关机关研究,在工作中予以吸纳,有的也可由省政府先制定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有的议案所涉及的内容,属于国家立法的职权,可由我省全国人大代表或代表团在全国人大会议上作为议案或建议提出。这些议案均改作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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