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支持新建小區“架空平台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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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記者從市城鄉規劃設計院獲悉,亳州市出台《關於支持住宅小區設置架空平台停車相關規劃管理要求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支持新建住宅項目利用底層(一層)架空平台進行停車,推動安全、舒適、綠色、智慧的“好房子”建設,提升住宅品質與居住環境,同時為房地產市場注入新活力。
什麼是“架空平台停車”?就是新建住宅項目利用底層(一層)架空平台進行停車的形式。在住宅樓的底層(一層)地面搭個“架子”,架子上方可以蓋板或建房,車輛就停在這個架子下面的空間裡。這一模式可以說是亳州市居民小區停車的“3.0版”:1.0版是最早的地面停車,2.0版是近年來的地下車庫,3.0版便是未來的架空平台停車。
架空平台停車能為居民帶來哪些好處?市城鄉規劃設計院相關負責人介紹,相比陰暗潮濕的地下車庫,架空平台可以實現自然通風與採光,停車更便捷。更重要的是,小區能夠實現真正的人車分流——所有機動車都停在平台內,平台上除消防車等應急車輛外,僅為步行區域,老人散步、孩子奔跑不再有車輛穿行之憂,從源頭上消除人車混行的安全隱患。
此外,小區環境也將更加優美舒適。變電站、水泵房等設備全部妥善安置在架空平台內,地面空間可全部用於綠化、活動場地和步行道。通過平台抬升,小區綠化還可從平面演變為錯落有致的立體園林,空間層次感更強,居住體驗更好。
《通知》明確,架空平台裡可以設置停車位、公共服務設施、市政設備、公益性設施以及公共開放空間。其中,停車功能面積要佔到平台總面積的65%以上﹔建筑物的基底面積控制在平台面積的30%以內。需要注意的是,除了消防車等應急車輛外,普通機動車不能在平台上行駛——平台上面是純步行區域。
這項新規適用於尚未獲批建設工程方案的新建住宅項目。要求架空平台的地面高度不超過周邊道路6米,平台護欄限高7.5米﹔平台要按照多層建筑的標准退讓紅線(即與地塊邊界留出足夠距離)﹔平台空間要集中設置,不零散分布。
架空平台內用於停車、公益設施和公共空間的建筑面積,不計入容積率,但會計入總建筑面積。同時,以平台上表面作為建筑高度和層數的計算基准,從而更高效地利用土地。
新規要求配電房、垃圾投放點等設施與架空平台一體化設計,避免突兀和擾民。養老、托育等公共服務設施應布置在交通方便、環境舒適的區域。若小區緊鄰既有住宅樓,應盡量減少噪聲、視線等干擾,打造友好的城市街景。
業內人士表示,這一新規不僅為“抬板式住宅”的落地提供了清晰的操作指引,更在規劃管理層面探索出一條提升居住品質與節約集約用地“雙贏”的新路徑,將成為亳州市“好房子”建設的重要推動力。 (記者 汝平 通訊員 梁鵬程 卜鵬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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