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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有獎!合肥開展“車窗拋物” 集中整治

2025年07月14日08:29 | 來源:市場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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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從合肥市城管局獲悉,7月上旬至8月10日,合肥市全面開展“車窗拋物”集中整治,鼓勵市民通過多種途徑舉報,並給予一定獎勵。

  據悉,為提高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日前,合肥市印發《合肥市“車窗拋物”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方案明確,對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內駕駛人、乘坐人向車外拋撒物品的行為開展整治,主要為垃圾袋、包裝袋、煙頭、紙屑、食物等。整治范圍為市區道路,其中一環、二環、高架橋等路段為整治重點道路。

  針對群眾舉報的“車窗拋物”行為線索,城管部門將及時對舉報內容進行甄別認定,能夠清楚辨認出違法行為人且有准確的違法時間和地點,具備移送條件的,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移送公安機關交管部門,由其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為暢通“車窗拋物”專項整治期間市民舉報渠道,激發群眾參與熱情,市民可通過“市民通App”“皖事通-城管隨手拍”“合肥城管發布微信公眾號-微城管”等方式進行舉報。其中,登錄合肥市城管局網站主頁彈窗下載“市民通App”(暫限Android系統智能手機),點擊“我來爆料”進行舉報﹔在手機應用市場下載皖事通,定位合肥市,搜尋“城管隨手拍”,點擊標有皖事通字樣的相機圖形進行舉報。此外,也可以關注合肥城管發布微信公眾號,進入微城管模塊,點擊“我來爆料”進行舉報。

  舉報內容應當真實客觀,所提供的影像資料(舉報同一內容的視頻保持連續完整)或連拍照片,能反映行為全過程,能夠全面、清晰反映“車窗拋物”行為的全貌,包括發生行為的時間、地點、車輛號牌、拋出物品以及周邊建筑物清晰輪廓等具體情況,同時,須在問題描述中包括“車窗拋物”行為發生的時間、地點和車輛號牌,舉報人應對其舉報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其中,對於“車窗拋物”拋出物品的認定以明顯固體廢棄物或白色垃圾為主(紙團、塑料袋、飯盒、飲料瓶等),煙頭等細小物品的拋物過程必須清晰明了,在視頻畫面或連拍照片中足以清晰辨認。

  集中整治期間,市民反映的“車窗拋物”違法行為經查証屬實后,對每一條有效舉報線索獎勵50元微信紅包,同一賬戶每月獎勵上限為300元。(記者 王珊珊)

(責編:關飛、金蕾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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