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花山區:“四字”調解工作法 明理釋法止紛爭
今年以來,馬鞍山花山區司法局認真學習借鑒“六尺巷工作法”,培育“桃源理”調解工作室,寓意“桃花源裡”明理釋法、定分止爭,“源”含緣分、援助、圓滿之意,“理”含理解、道理、說理之意。調解千家事,溫暖萬人心,通過“情、源、法、理”四字調解工作法打造人民調解工作“新楓景”。
圍繞一個“情”字,動之以“情”,打好街裡街坊感情牌。“桃源理”調解工作室設在基層司法所桃源司法所內,本著“以和為貴,講理不傷感情”的原則,在“情”字上用力,突出以“情”動人,推崇各讓一步,來調解鄰裡糾紛、家庭內部矛盾。尤其在調解家庭糾紛中,引導家庭成員之間換位思考,消除對立情緒,將生硬的法律條規通過“動之以情”進行分析、解讀,讓原本怒目相對的家人重拾親情,重歸於好。成功化解了李某家庭遺產繼承糾紛、王某與趙某嫁娶彩禮糾紛等家庭內部矛盾,維護了家庭和諧,也促進了社會穩定。
深耕一個“源”字,“源”頭治理,堅持矛盾糾紛早化解。“桃源理”調解工作室植根社區居民之中,對於矛盾糾紛隱患始終堅持源頭預防、前端化解,聚焦社區居民的實際需求,針對問題較為集中的工資追討、物業、養老等多個領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工作。深入街道社區對風險隱患糾紛提前預警提前研判,從坐等糾紛矛盾上門“問診”到提前“出診”,多方位提供糾紛化解、法律援助、心理疏導等服務。深入社區居民做好法律服務,提前研判化解了房屋漏水鄰裡糾紛、侵害賠償糾紛等,在實現“小事不出網格、大事不出社區,矛盾不上交”上發揮了積極作用。
立足一個“法”字,以“法”為據,確保矛盾糾紛公正解決。“桃源理”調解工作室善於在調解過程中找法、用法、釋法、宣法,運用法律法規釋法明理,做到調解以法為據。調解員在調解過程中詳細解釋相關法律法規,幫助當事人理解案件的法律走向,從而促進調解的達成,確保調解工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此外,調解工作室還注重通過調解成功的典型案例,向社區居民宣傳依法辦事的理念,幫助社區居民在潛移默化中增強法治思維,引導社區居民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自覺遵守居規民約。
聚焦一個“理”字,曉之以“理”,構筑“桃花源”式和諧社區。在矛盾糾紛調解中,面對群眾的個性化、特殊化的問題矛盾糾紛,“桃源理”調解工作室注重通過“法理+事理+情理”的方式,用最朴素的情感,最通俗的語言,講著老百姓能聽懂的話進行明法釋理,將生硬的法言法語通過顯而易見的道理闡釋出來,引導群眾從抽象的法條中悟出道理,提前預判到可能的法律結果,促進和解的達成。(何雲娟 吳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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